想了很久,我才拿出手機給黃莉發了一條微信。
本來編輯了很多字,可是在傳送的時候我又反悔了。
於是刪除了那些編輯好的字,只向她傳送了三個字:“你在哪?”
傳送過去後,我便點上煙繼而等待著她的回覆。
大概過了十分鐘,黃莉終於回覆我了,她說:“我在店裡,怎麼了?”
“等你下班後我們見個面吧。”
“今天嗎?”
“是,就今天。”
“好吧,在哪裡?”
“你來我家吧,你想吃什麼我給你做。”
“都行,你看著辦吧。”
我回了個“好”後,便結束了聊天,而我卻依然忐忑著。
我不知道該給她什麼交待,我又能為她做些什麼?
我只感覺我是個罪人,除非只有和她在一起。
花了很長時間思考這些事情,我才想起肖薇,也不知道她被定罪沒有。
我現在是一點也不想再見到她了,我原以為她改變了,可沒想到她竟然給我下藥。
可是她這麼做又能怎樣呢?她難不成以為這樣我就能和她重新和好了嗎?
天真!
我還是決定去派出所一趟,不是去看她,而是想知道她的結果是什麼。
我現在一點也不想可憐她,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從酒店離開後,我就打車去了南城派出所,等我詢問民警後得知肖薇已經被取保了。
當我問什麼情況時,警察告訴我他們沒調查出任何結果,而且對方律師來將她帶走的。
難道這件事就這麼不了了之了嗎?
為什麼會有律師來給她取保,她從哪裡找來的律師?
派出所的民警沒有再告訴我細節了,他們說沒有足夠的證據,昨天晚上就已經放人了。
於是我又坐車去了醫院,可是肖薇母親已經不在了,問護士得知今天早上就已經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