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是這樣,那李鴻波究竟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他已經是一名出色的律師,社會地位和金錢都有,完全沒有必要去策劃兩起謀殺案,而且最後還是以酒駕的方式殺掉秦悠悠。
馮龍丟擲了一個問題,“李鴻波與秦悠悠認識?”
在他們之前的觀念中,這兩個人完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所以從未假設過他們認識,唯一的聯絡就是,秦悠悠與李翊是同班同學。
何旭搖頭道:“在之前對秦悠悠和李鴻波的社會關係調查中,沒有任何可以證明他們認識的證據。”
“這一點,只有當事人知道了。”馮龍做了個決定,“去將李鴻波帶回警局,再次審問。”
······
一個小時後,李鴻波已經坐在了北郊分局的審訊室內。
李鴻波還身穿病號服,頭上依然打著繃帶,神色憔悴。
這次審問的有三個人,馮龍何旭進行主審,葉柳記錄。
李鴻波坐在審訊室內,一點都不驚慌,相反還衝著進來的馮龍打招呼道:“這麼快,我們又見面了。”
幾人在李鴻波的對面坐下。
“是啊,這麼快。”馮龍對著李鴻波,然後眼睛環望了整個房子,感嘆道:“兩天前,秦悠悠就在這裡待了一天一夜,出去後就被撞身亡了。”
李鴻波遺憾道:“是我的錯。”
正在負責記錄的葉柳,聽聞此話抬頭看了李鴻波一眼,對方的表情沒有變化。
還真的挺淡定的。
馮龍道:“知道為什麼會將你帶來警局嗎?”
李鴻波笑道:“肯定不是因為車禍的事情。”
“這張照片。”馮龍道:“你的辦公室在三樓,我們卻在一二樓的護欄裡分別發現了你的指紋。”
馮龍將照片和指紋對比結果舉起,好讓對方看得更清楚些。
李鴻波表情一滯,隨後又淡淡的笑道:“指紋嗎?是這樣,前幾天我站在窗戶邊看檔案,不小心掉了下去,我怕走大門的時候被別人撿走,因此就從窗戶上爬下去撿了。”
“哪天?幾點?”
“二十八日早晨,六點鐘左右。”
馮龍盯著李鴻波說道:“沒有人證。”
“沒有。”
他們都知道,按照李鴻波的時間線,二十七日晚上一直在公司加班,沒有回去,第二天早晨發生的事情,肯定沒有人證。
馮龍拿起另一張照片說道:“這張照片中的人,是你。”
不是疑問句,而是肯定句。
“我之前說過,這是一個巧合,世界之大,有相似的人並不奇怪。”李鴻波解釋道:“而且,二十七日晚上我一直在辦公室,你們不是已經向我同事求證過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