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我和居延坐在一張沙發上,跟我媽說了結婚的事。
我媽這才知道我們戴的是對戒,氣得把自己的大金戒指擼下來,揚手就要砸居延臉上。
我說:“別扔!會把翡翠摔壞!”
我媽當真停了手,把戒指戴回去,然後左右搜尋趁手又便宜的武器。
這時,居延開了口:“丁女士,我並沒有捱揍的癮,我對你客氣、喊你媽,是因為連荷嫁給了我。如果你識時務一點,那麼你就是我尊敬的岳母。如果你一定要用這種方式反對,我不介意斷了這門親戚,以後你休想再見到連荷。”
“你……”
我媽絕望的跌坐在沙發上,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
我勸她:“媽,我們證都領了,孩子也有了,以後就是真正的夫妻了……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咱們都不提了。你不是也說了嗎,好好活著比什麼都強。”
我媽捂著頭,我拿出降壓藥給她:“別生氣了,啊,就當是為了我,你也要健健康康的,不要再讓我擔心了。”
我媽吃了藥,揮揮手:“小荷,媽不留你們了,你走吧,他那張臉我看一眼就頭疼。”
“那我收拾一下東西……三千你還養嗎,你不養我就帶走了。”
“擱家吧,我又不會虐待它。你在那邊照顧好自己,別再操心一隻貓了。居續的東西你也帶走,以後走親戚你自己回來,別讓我再看見姓居的。”
說完,我媽扶著頭回房了。
我收拾好行李箱,出來跟居延說:“我要給我媽請個保姆,她一個人在家我不放心。”
“請吧。”
中介那邊介紹來的是個剛進城的小姑娘,稚氣未脫,一臉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