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對我媽說要去看居續,然後跟著居延飛回雲城,把結婚證領了。
結婚證的封皮紅得像血。
居延把我的那本證也收走了。
中午在酒店吃了飯,下午回到居家,家裡沒人。
我在門口看到了一雙小拖鞋,問:“居續呢?”
居延說:“在幼兒園。”
“居寶閣呢?”
“和管家在國外。”他拿著兩本結婚證往樓上走,“伺候你的還是張媽,想換人的話就說。”
“就她唄。”
反正她知根知底,還巴不得我跟居延在一起。
我換了鞋走到客廳,一時不知道該幹什麼,就站在茶几旁邊,愣愣的看著桌上的玩具。
居延放好結婚證下來,見我還站著,問:“蜜月你想去哪裡?”
我說:“不度了,我媽還在醫院,等居續回來我看看她,然後還要回去照顧我媽。”
“可以。”他拿出一個首飾盒,開啟,“來,給我戴上。”
裡面是兩枚白金素戒,內圈好像刻了字。
我也沒仔細看,拿起大圈口的那隻給他戴上。
他又拿起我的手,把小圈口的套在我手上,然後握住我的手指,拉到唇邊一吻:“不準取下來,知道嗎?”
“知道。”
他又給我一張副卡,說我媽出院後我就得回來。
我接過卡,說:“好的。”
我真的跟他結婚了。
整個過程風平浪靜,好像過去的種種波折從未發生。
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居延在一旁摟著我,節目和時間都是那麼的無聊,昨晚又沒睡好,最後我歪在他懷裡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