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大傻子扔了我的手機,怕麥穗她們擔心,也怕爸媽有急事找我,晚上我只得回宿舍,在筆記本上登了社交賬號,告訴大家我的手機丟了,又拜託舍友明天幫我把放在旅社的包拿回來。
解決了這樁心事,我去洗澡,發現居延在我身上種的草莓長出來了。
我用澡巾使勁兒搓了搓,把草莓連著附近的面板全都搓紅。
嘬嘬嘬,天天嘬嘬嘬,有什麼好嘬的!
第二天,居延送來了新手機,又說週五晚上在校門口接我,然後就上班去了。
我帶著新手機去學校營業廳補了卡,出來準備去圖書館坐會兒,元素突然給我發了條私信:“蓮藕,有空嗎?我和男朋友來雲大了,過來陪我們唄!”
接著來了一張照片,是她在體育館前和男朋友的自拍。
我一看,此男已非彼男,但更帥了,就是不知怎麼,看起來怪怪的。
我說:“有空,我現在過去找你呀。”
我們三個在體育館前碰了面。
元素本來就是元氣美少女,上大學後越發會打扮,跟長腿男朋友往那兒一站,就像一對愛豆,非常養眼。
她高高興興的抱了抱我,然後扶著我的肩膀說:“蓮藕,你瘦了,沒吃好還是沒睡好啊?”
再見這位高中好友,我忍不住把頭抵在她肩膀上:“唉,別提了,每天都有很多煩心事,昨天我的手機也丟了……”
然後我站直,看著一旁的男朋友:“這位怎麼稱呼啊?”
“嘻嘻,他叫崔振,是我們學校的韓國交換生。”
我說:“哦~你好,我叫連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