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過後,居延如醫生所說,睜開了眼。
他扭頭看著我,然後低頭摸了摸自己的傷,問道:“你一直在這裡嗎?”
我點點頭。
他的嘴唇有點幹,我用沾水的棉籤給他潤了潤。
他問:“叔叔呢?”
“……在派出所。”
正好醫生過來查房,警察也來錄口供。
居延讓我把手機給他,他叫來了律師。
律師夾著公文包匆匆趕來,又是上次籤協議的那個,他看看病房裡的情景,扶了扶眼鏡。
面對這個知根知底的律師,我有種被看光的尷尬,他們要錄口供,我就先出去了,然後轉身站在牆邊聽裡面的對話。
聽著聽著,我沿著牆壁慢慢滑坐在地上。
居延是輕傷,他不追究我爸的刑責,願意跟他和解。
雖然早就知道居延並不無辜,挨刀也是活該,真要追究我爸的犯罪動機,他自己也得進去。
但親耳聽到他說出和解的時候,我還是如釋重負。
律師和警察一塊兒走了,去派出所撈我爸。
我回到病房,看著居延,真心的說了一句:“謝謝你願意放過我爸。”
居延說:“你們就這麼恨我嗎?”
我趕緊搖頭:“不是的!我爸只會做菜,連魚都不敢殺,我們沒想到他會傷害你……”
居延緩緩閉上了眼睛:“我有點累了,過來陪我躺一會兒。”
“啊?”
我看著那張病床。
他還沒來得及展示鈔能力,現在住的只是普通單間,病床不大,外頭的走廊裡還有來來往往的醫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