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春臉色蒼白,額角處隱隱有汗珠出現,稍顯彎駝的後背微不可查的輕輕顫抖。
他的腳邊就是那攤鮮血,他的身邊就是陳易。
一刀刀切開皮肉,鮮血噴湧,匯流成溪,在地板上小蛇一般蔓延。
這景象固然可怕,也瘮得人內心發慌,可單單若此,還不至於讓李向春發自內心的戰慄。再噁心,再瘮人,再血腥,那都是別人的事,刀是砍在關洪腿上,就算砍斷了他也不疼不癢,頂多以後幾天噁心難受,食慾不振。
可是發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卻讓他到現在仍然後怕不止,未消的餘悸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店鋪倒了可以換個地方,換個招牌,重新開張,但人的名聲一旦壞了,那就不是重新開張的事情了,極有可能是一輩子都烙在身上的印記,就算他遠離泉城,換一座陌生的城市,可身份背景遲早也會被人拔出來。
他今年四十八,儘管不到五十,但已知天命。
明白他的未來在哪裡,只有泉城,只有博古軒,只有靠著吳胖子和陳易這倆顆大樹。
如果換一個陌生的地方,從頭開始,等到再起來,這輩子恐怕也就過去了。
陳易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揭穿關洪,逼得他割肉賠罪,不止是挽回了博古軒的聲譽,更是救了他,救了他那不算光明卻是最好的未來。
“老闆,老李在此謝過了,除了這把老骨頭之外,沒有什麼能向你保證的,如果你不趕我走,那我這一輩子就呆在這裡了,直到幹不動為止。”
李向春對陳易的稱呼,也從直呼其名,變成了“老闆”。
在以前,哪怕知道他在古玩方面的早已要甩自己幾條街,哪怕他莫名其妙的成了自己的老闆之一,可要讓他發自內心的叫一個跟自己兒子年齡差不多的人“老闆”,他真開不了這個口。
嘴上叫不出來,是因為心裡不服,也是因為放不下那個面子。
陳易奇怪的看著他,又笑了笑,擺手道:“李師傅,平日裡店鋪都是你和吳哥打理,我這個不稱職的老闆好不容易有機會露露臉,你也不用放在心上,就當是我應該做的。”
李向春搖頭,眼神堅定,“老闆是不用事必躬親的,不然要我們幹什麼?只在有大事的時候出現,能妥善解決就可以了。而且你的未來並不在博古軒裡,你該做真正屬於你自己的事情。”
他的這話倒不是奉承馬屁,而是真正肺腑之言。
在他看來,陳易還如此年輕,成就絕不限於此,沒必要被這一家小小的古玩店限制住將來,他應該做的不是與其他古玩店的老闆一樣,整日蹲守在店裡,而是放開手腳去做大事。
這裡有他就足夠了。
就算他在外面失敗的一塌糊塗又如何?年輕就意味著資本,就意味著機會。
即使混到最差的地步,還可以回來安心做個小老闆,博古軒也算是一條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