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傷害了別人,甚至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道歉就不用負責了嗎?就想既往不咎嗎?
如果道歉有用,那還要法律幹什麼?
即便是孔院長自己,也知道一些言論和想法,是特別容易招人反感。
比如……
“我已經道歉了,你們還想怎樣?”
“我已經知道錯了,以後絕對不會再犯了,你們怎麼就不相信呢?”
“我誠心悔改,負責到底絕不推脫,為什麼就不能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人已經死了、錯已經犯了,我也道歉了,你們何必還揪著不放呢?”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不能給個機會,重新做人嗎?”
……
以為道歉是萬能的,以為悔過是無敵的?
那就真是大錯特錯了。
別以為四海之內皆你爸媽,誰都得慣著你、寵著你。
哪怕把天捅破了,也會原諒寬恕你。
不是現在的人肚量小,不寬宏大量。
是明知故犯,犯下大錯,想道個歉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這種巨嬰式的想法,太傻太天真。
像今時今日。
已經鐵證如山,已經這般局面。
對方要的就是他們被懲罰、自作自受。
畢竟……
他們是被逼著貪汙受賄嗎?
他們是被強迫著,買腐肉爛菜過期食品給孩子們吃嗎?
明知道是錯,還要犯,事後卻痛哭流涕乞求原諒,這是玩弄別人的智商嗎?
因此。
孔院長第一個回到原位,強忍著噁心,默默的盛了一碗。
苗主任和九爺,愣了兩三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