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成幾乎找遍了所有的朋友,他們幾乎是一夜之間消失在這座城市一樣,沒了影子。
連成一無路可走,他已花光了身上僅有的一點錢、抽光了最後一點粉,也賣掉了外面所有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在這座他曾經很風光很享受的城市,現在毫不留戀的遺棄了他。
他有時躲在原先經常進出的歌廳門口,有時他好像忘記了自己現在的處境,準備大搖大擺的進入歌廳,卻被保安無情的趕了出來;他看著原先自己經常去的飯店,不由的就走了進入,可當服務員拿著菜譜過來的時候,他才回到現實。
有一次,當他吃完飯才想起自己兜里根本就沒有可以付這頓飯的錢時,只有瞅準一個機會拔腿就跑,幸好那天店裡人多,等服務員反應過來他早跑沒影了。
晚上他再也沒地方可去了,只有找一個角落睡一個晚上,有時過路的人就發現他身上蓋幾張報子。
尤其是煙癮犯了,他抓破了自己的臉,撕破了衣服和褲子,頭髮也蓬鬆雜亂,一雙鞋也漏出了大腳指……
有人告訴連成的父母,曾看見連成遊走在市裡的街道,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嘴裡不停的唸叨著什麼。
可憐天下父母心,老兩口把連成接了回來。
但現在的連成卻永遠不再是原先的連成。
他已不知道自己是誰,他把自己搞丟了。
他已不再習慣打扮自己,父母給他湊合著賣了一套簡單衣服,一會便被他弄的髒兮兮的。
他也不知道別人在說啥甚至自己在說啥,只是看到什麼都好奇地過去用手摸摸,嘴裡不停地念叨:黃金,錢,我的錢!
從此,人門每天便可以看到連成用根木棍,挑著一個用花布做的褡褳在肩上,來回不停的走在老家和去邱元壩街道的路上,一年四季從來沒有斷過,有時一天來回走好幾趟。
他眼睛始終看著地,慢悠悠的走在路上,對路過的人從不說話也不看一眼。
有時也不知是飯館的,還是自己從垃圾堆裡掏的盒飯什麼的裝了一褡褳挑在肩上。
褲子衣服有時也換,可能是他母親幫他洗了給換上的。
如果你悄悄從她身邊走過,偶爾還是能聽懂他反覆在說:“黃金,錢,我的錢。”
……
二娃的這次回鄉,從它和吳月到廣州已過去整整八年時間。
這八年時間他把自己在廣州的快遞公司現在已做到了遍佈全國,他也成了全國家戶喻曉的名人。
這次回鄉,他準備把自己的重心再次放到家長,發展家鄉經濟,帶動家長人民共同富裕。
當他開車到后街事,卻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連成放下肩上用根木棍挑的褡褳,像發現寶貝一樣把手伸向了雜亂的垃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