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謹再逃出來以後,迅速拿出手機聯絡了自己的經紀人。
電話一接通,只聽對面著急的聲音傳來:“你跑哪去了?到處找都找不到你。”
時謹喘了口氣道:“我這邊出了點事,待會再跟你說,我在江濱路16號,快點派車來接我,記住悄悄的,不要驚動任何人。”
經紀人道:“好,我親自去接你。”
大約十分鐘之後。
一輛黑色的轎車緩緩駛來。
時謹從暗處走出。
上車以後,一旁的經紀人便忍不住問道:“你怎麼了?電話也不接,簡訊也不回,”
時謹道:“我被人算計了,就在剛剛,被打爆送上了葉導和吳導的床。”
經紀人一聽,瞬間臉色變得比吃的屎還難看:“怎麼回事?這怎麼可能?”
時謹揉搓著眉心:“目前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先回去再說吧!”
她沒有向經紀人透露是薄司宸的手筆。
因為原著中,在原主失去一切以後,這個經紀人也是離開了她,不能什麼事情都說。
等回到住處以後。
經紀人就接到了一個電話:“什麼?你說什麼?這部戲原本定的女主角不就是我們時謹嗎?為什麼好端端的要換人?”
緊接著,就看見經紀人愁眉苦臉的在和對面談話。
又聊了幾句後,結束通話了電話,臉色十分不好的走上前來:“長歌恨那部劇,那邊說了,要換掉你,你的戲份從女一號變成了女二號。”
不用猜,這肯定又是薄司宸的手筆。
抓不到她,就堵住她的資源。
要知道,原主一直飾演的都是清純小白花的女主形象。
而長歌恨的女二號,又作又妖,又招人恨,如果她去演女二號的話,之前演藝生涯所塑造的形象,很有可能就會被毀於一旦。
很多人就是這樣,會把角色上升到演員,只要你演的是一個壞人的角色,那差不多百分之七八十的評論都是在罵你的。
時謹道:“你去告訴那邊,我棄演了。”
“什麼?”經紀人道:“絕演可是要賠償違約金的。”
時謹道:“合同上清楚明白的寫著,我是飾演女一號,如今,他們為經商談未經允許就換掉了我的角色,是他們違約在先,我為什麼還要賠償違約金?”
“這件事情就算是上法院,我也是有理的。”
合同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