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米伏在辦公桌前仔細分析他手上目前掌握的資料:
最新的一起案件死者叫“威廉·米歇爾”,25歲,第二代新人類,無正當職業,有暴力犯罪前科,曾因為猥褻罪被判三年監禁,被害前一天晚上喝完酒後,在第五號街巷子內被活著肢解,死因是暴力拆除改裝配件後失血過多,休克致死。
威廉是這起新人類連環殺人案的第三名受害者,前兩名受害者也有部分記錄。
第一位受害者:巴特·瓊斯,46歲,第二代新人類,職業經理人,育有一子,在工作單位風評很好,經常參與和組織慈善活動。被害當天在公司加班至晚上十一點,回家時私家車壞了,心血來潮步行回家在經過三號大街巷子時遭遇到襲擊,死亡方式與威廉相同。
第二位受害者:辛普森·約翰遜,35歲,第三代新人類,職業運動員未婚,與父母同住,脾氣暴躁性格惡劣,喜歡各種夜店娛樂而多次被所在俱樂部警告,與同伴們關係不佳,還曾經有過戀童癖的醜聞,被害當天晚上十點時打電話與友人相約到三號大街的XX酒吧後爽約失聯,次日早被發現死於酒吧兩百米外的巷子中,死因與死狀雷同。
“職業精英、運動員、無業遊民,25歲、46歲、35歲……”科米看著手中的資料,自言自語:“三名死者互不相識,家庭背景,外貌,個性,能力等也都找不到共同點,除了遇害事件都是在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和地點都是在街道旁的巷子中……”
科米正一邊在筆記本上做著標識,一邊頭腦風暴,以期從錯綜複雜的線頭中找出突破口,思緒卻突然被一聲巨響打斷,斯蒂芬將科米的稿子用力的砸在桌子上。
“這就是你做得稿子!?”斯蒂芬一臉怒火的說道,“你在裡面寫的案件細節是從哪來的?只有細節沒有結論!你不知道這行的規矩嗎?官方沒有給你通稿嗎!”
科米說道:“那份通稿不會有讀者買單的。”
“你這個更沒有讀者會買單!”斯蒂芬憤怒的說道,“現在馬上給我改回通稿!”
科米不甘示弱的站了起來說道:“不可能!讀者想要的是真相,而不是漂亮的通稿。”
斯蒂芬一把拽起了科米的衣領,大聲說道:“你知道什麼!你知道案件沒有偵破之前你寫的這些沒有結論的細節會引起什麼樣的社會輿論嗎?你想害得報社關門嗎!”
“不!我只想做好我的本職工作!”科米掙脫開後不甘示弱的說道,“這件案子是第三起了,裡面肯定有內幕的!有某個人或者某個組織在針對新人類進行瘋狂的殺戮!這就是新聞,這是真相!我們新聞人不就是要給讀者真相嗎?”
“這種沒有根據新聞是新聞嗎,你這是在做小說創作!”斯蒂芬吼道,“這不是一個新聞工作者該做的事!”
“這就叫真相,不管事情有沒有結束。”科米甩開斯蒂芬後,徑直離開了報社。“我一定會繼續調查下去的!我相信讀者也想知道真相,而不是通稿。”
科米決定先去一趟案犯現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相似之處,前兩個案件的案發地相隔不遠,都在三號大街附近的巷子中,第三案略遠一點點,在五號大街,總體來說兇手的活動範圍不大,肢解現場十分殘忍,兇手身上一定沾了血,離開時卻沒有引人注目,說明他就住在這附近。
普普通通的巷子,拉著警戒線,屍體倒下的地方畫著輪廓標記。科米仔細檢視了巷子,沒有任何可疑的地方,晚上的時候這裡十分昏暗,走的人不多,有人在巷子裡犯案也未必會被人發現,但要說疑點的話,就是,這裡不算偏僻,晚上偶爾也會有人經過,兇手在巷子裡將被害者活著肢解,似乎並不害怕被人發現,是初生牛犢不怕虎,還是根本就肆無忌憚?
科米一連檢視了三個案發現場,將三條巷子都仔仔細細看了一遍,沒有再找到與兇手有關的線索。他心中一團亂麻,一個疑團都沒解開,反而多了更多的困惑,他只能煩躁的從巷子裡走出來,往家走。邊走邊想:兇手這邊一時找不到更多的線索,就只能從被害人著手了,先從最新的案子開始瞭解,威廉死前剛剛去了一家酒吧,他好像有酒吧老闆的電話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