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林士豪一雙手都數不過來。
等林姿回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多鐘了。
林士豪陪白莉看電視都快睡著了,愛恨糾葛的家庭倫理劇一直是白莉的最愛。
“你這丫頭,怎麼又回來的這麼晚?”白莉問道。
“在錄歌啊!”林姿解釋了一句。<v,還要參加商業活動,林姿忙著呢!
林姿回母親的話時看到了林士豪,問道:“你小子平時不是很早就休息了嗎?幾天怎麼還陪媽一起看上電視了?”
“等你啊!幫你和趙俊榮要了簽名……”
“在哪裡?”林姿精神大陣,那可是她的男神啊!
她喜歡趙俊榮已經不是一兩天了,他的電影,他的歌曲,林姿的房間裡一大堆。
林士豪指了一下茶几,“記事本里夾著呢!”
林姿連忙跑過去翻看,還真是趙俊榮的簽名,林姿歡喜的的不得了。
一個簽名而已,至於嗎?
“你遇到他了?在哪裡?”林姿又問。
“在冰鳳凰,我們兩個聊得很投機,還順手幫他的新電影寫了一首插曲,更重要的是,我看在你的面子上,只收了他三萬塊錢!”
“你個混蛋小子怎麼能收我偶像的錢呢?”林姿瞪著林士豪道。
怎麼就不能收了?林士豪委屈啊!那是你偶像又不是我偶像,我們是正常合作啊!
再說是電影的需要,這錢也不是他趙俊榮從自己的腰包裡拿,怎麼就不能收了?
“你竟然為了一個男人兇我?”林士豪反問道。
“我還想打你呢!你和我說說,你們都聊了些什麼?”林姿又問道。
“也沒聊什麼,不過下次在見面就有得聊了,我要告訴他我有一個蠻橫不講理的姐姐,特別的兇……”
“你敢!”林姿等著林士豪的眼睛又大了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