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高立山都親口認輸了,還用別人多說嗎?
掌聲持續了許久,林姿連連鞠躬,她心裡歡喜,不管是輸還是贏,今天沒有白來。
如果輸了話,大不了她替自己的弟弟給高立山道歉,林姿就是這樣想的。
“感謝,感謝大家認可我們,如果哪位哥哥姐姐有需要的話,大可來找我寫歌。”林士豪扯著嗓子開始為自己宣傳了。
“之前呢!因為沒有名氣的原因,我寫歌的價錢是三五八萬,買四贈一,但是這個活動早就停止了,現在的價錢是一首歌十萬,不二價,什麼型別的都可以哦!”
沒有名氣還賣那麼貴?賣個歌還搞活動?現在十萬?這個傢伙真敢要價啊!
是的,之前還蠢蠢欲動的幾位歌手聽到林士豪這話後,想法淡了不少。
開什麼玩笑?在盜版橫行的年代,出專輯就代表著賠錢,還有幾個人願意花高價買歌?
林士豪有些尷尬,你們就這麼吝嗇嗎?竟然一個買歌的人都沒有,這也太操蛋了吧?
嫌貴你們可是討價啊!我沒說不可以講價呀!
你們倒是站出來一個人啊!
“土豪兄弟,這價錢貴了一些。”
終於有人開口了,林士豪忙道:“九萬五一首,怎麼樣?就當交個朋友。”
“……”
那人搖頭,不在說話了。
還嫌貴?難道都是一幫窮人?難道就沒有一個人對藝術有追求?
“給我寫一首。”範若雯出聲道,她雖然沒有完全的醒酒,但也清醒了不少,這一次她可不是瞎說。
“別鬧,一邊玩去。”林士豪沒有當真。
眾人無語,你希望我們找你寫歌,而我們嫌貴不說話,人家小天后相中你了,你還不樂意了?
這個人……挺讓人無語的。
林士豪不願意和醉酒的人打交道,第二天是不是還記得都不一定呢,說太多要是忘記了怎麼辦?
範若雯無語了,她什麼時候鬧了?那首《相見恨晚》很對她的脾氣,而且她現在也確實需要好歌曲,又不是不給你錢,怎麼就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