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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歌手難混 (2 / 3)

“恐怕得在後半年,具體時間還要看公司怎麼決定,我們這種小歌手,哪有說話的權利啊!”宋思涵說道。

如果不是與王曉馨關係不錯,並且成立組合,宋思涵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熬幾年才能有些小名氣。

歌手也好,演員也好,不是說有姿色就可以紅,長得漂亮的人太多了,就算很出眾,要是沒有些關係也會被人踩在腳下。

這個行業水深著呢!

“那姐你呢?”林士豪有問。

“下個月差不多了,我們現在已經宣傳了。”林姿道。

一提這話林姿就很鬱悶,這個行業現在就是一個無底洞啊,前期投入錢實在太多了。

她一個嬌滴滴的大小姐,只能靠林大寬給的零花錢來為自己宣傳,說起來也是夠不容易了。

“宣傳的事情……還想想個好辦法才行。”林士豪點了點頭。

林士豪知道林姿沒有錢,雖說父親給的零花錢不少,但用這錢來宣傳,不過是杯水車薪。

所以必須要找一個更加合適、更加便捷的路來走。

“你要幫姐宣傳?”林姿問道。

“等你專輯發行的時候和我說一聲,辦法不是一時想出來的。”林士豪也不敢打保票。

至於要如何宣傳,林士豪沒有多說,因為他還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否被認可。

算算時間,林姿專輯發行,林士豪也該高考了,高考過後他就有時間了,到時候他就可以盡情的折騰了。

林士豪很期待高考快一點來臨,快一點結束,他還有許多的事情要做呢尤其是林姿的宣傳,這不僅僅是關係道林姿的發展,也和林士豪自己息息相關!

董家的飯菜做的並沒有多麼的好吃,之所以高消費,無非就是環境好,檔次高而已。

林士豪沒有吃好,這飯店裡的飯菜都不如母親白莉做的好吃呢!

簡單的吃了些,聊了些歌曲相關的事情,四人便走出了飯店,然後分開,各自回家。

林士豪再一次目送美女離開,直至消失不見。

“真是遺憾。”林士豪輕聲道。

“遺憾什麼?”林姿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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