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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7 / 7)

大概三天前,我外出的時候,被鄰居家的狗嚇了一跳。

那是一條泰迪,你們知道的,越小的狗叫的就越兇。

我這個人一向就討厭狗。

當時我和鄰居吵了起來。

我只是要求他們好好管束一下自己家的狗。

可那個婊子,卻一臉不耐煩的跟我說,關我屁事?

呵呵,明明做錯了事,卻反而罵我?

一點愧疚心都沒有。

這個人,必須要被正義制裁!

所以,一天後,我戴著新買的水果刀,從外面陽臺,翻進了那個婊子的家裡。

我先是劃開了她的喉嚨,讓她無法喊出聲。

而後割掉了她的舌頭,因為她的刻薄!

然後是她的眼睛,她的有眼無珠!

這兩套刑罰下來,這個婊子竟然還活著。我不得不佩服她頑強的生命力。”

“然後呢?”所有人都認真聆聽著,其中三號看到四號話說到一半,就裝腔作勢的喝了一杯水,便迫不及待的問道。

“然後,然後我就走了。

到了第二天,那個婊子的老公出差回來,看到了躺在血泊裡,死不瞑目的那個婊子,就報了巡捕、”

“你的膽子可真大,你就不怕她臨死前,留下什麼相關的證據?”

“怕什麼!當時的我,把自己的臉捂得嚴嚴實實,連聲都沒有出,那個婊子平日裡嘴巴就很刻毒,得罪的人多了去了,再說了,以條子的能力,上哪抓我?”四號頗為得意的說道。

言辭中,彷彿已經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

門外偷聽的袁天淳,心底一寒。

聽著這個故事,不,確切地說,是罪犯自述的犯罪經歷,以及在場眾人的反應。

他似乎明白了什麼,在座的這群人,都是一群刑事犯!估計手上都沾有鮮血!

“正義制裁,替天行道,不錯!”不少人拍手稱讚。

覺得四號這麼做,是在維護正義,並沒有覺得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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