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是一個疑點。
按理說,哪怕在命如草芥的古代。
封建朝廷,對於人命也是相當的重視。
到了明清時代,任何一個死刑犯,都必須上報刑部進行復審。
複審完畢後,交由皇帝進行硃筆勾決。
沒有經過皇帝的硃筆勾決,任何人都無權處死他人,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違者,當以殺人罪論處。
雖說,死刑勾決是皇帝的一種權力象徵,是中央集權,大權獨攬的展現。
但也從側面描繪出,哪怕在命如草芥的古代,同樣也是重視一個百姓的生命權。
對於死亡,心存著敬畏。
不敢兒戲。
然而,一場大火,死了二十多個人,當地衙門的卷宗,對這個案子的記載,卻只有寥寥數筆。
這簡直不正常啊!
而且,發生這種案子,必定是驚動刑部的大案。
若換做勤政點的皇帝,甚至直接會過問此事。
但刑部那邊,肯定也得過問一二。
可這份卷宗上,卻並沒有體現。
實在詭異。
而且,袁天淳也打聽到。
三年前那場大火發生後,杭州知府沒過多久就高升了。
現如今,已經位列中央,成為了朝堂上的大臣。
短短三年,從一地知府,跨入中央,這升官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
要知道,在知府上頭,還有一個布政使!
而布政使,是手握一省大權的封疆大吏,是實權派人物。
漢地十八省,十八個封疆大吏,可見其權柄。
許多封疆大吏,在這個位置上,幹個四五年,直到致仕都沒能調入中央任職。
他一個杭州府知府,背後若無貴人提點,不可能在短短三年,就被調入中央任職。
在聯想到這場詭異的大火,由不得袁天淳不心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