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覺得很奇怪,這個女人都已經把這個人殺了,居然還要求送醫院,還要等這個人上了救護車才走。
雖然覺得奇怪,不過警察還是答應了蘇雲暖的要求。
很快救護車就來了,醫護人員開始對傷者進行了搶救,然後搖了搖頭。
“傷者失血過多,可能很危險,我們先送到醫院。”醫生對警察說道。
“嗯,好,那趕快。”
警察聽到醫生的意思,那個傷者可能已經不行了。
“走吧。”傷者上了救護車走了,警察才帶著蘇雲暖上警車。
在蘇雲暖上警車的時候,她看到巷子的盡頭,露出了一張黑胖的臉,那臉正是鍾招娣的。
兩人對視的時候,鍾招娣還露出了一個得意的笑。
親眼看到蘇雲暖上了警車,鍾招娣真是太開心了,她急忙去了電話亭,撥打了一個電話出去。
蘇雲暖去了派出所,警察開始對她進行盤問。
“你和傷者是什麼關係?”
“不認識。”
蘇雲暖的回答讓警察很生氣。
“不認識你為什麼要殺他?”警察又問道。
“不是我殺的。”
“匕首都在你手上,上面還有你的指紋,你還要狡辯嗎?”警察被蘇雲暖氣的不輕。
“匕首在我的手上,並不證明人是我殺的,這匕首是有人塞到我手裡的。”
蘇雲暖的態度一直都很是平靜。
警察真是被蘇雲暖的話給氣笑了。
“匕首在你的手上,那個人不是你殺的嗎?”
“不是。”蘇雲暖再次說道。
警察被氣的站了起來,走到一旁去喝了一口水。
“首先我沒有殺他的動機,第二我是去人民醫院給我丈夫拿藥的,只是正好走到那個地方。
你可以看我身上,並沒有殺人的時候噴濺的血跡。
第三,我是個女人,那個傷者是個大男人,我要殺他,不可能會不用搏鬥,如果搏鬥我的身上必然會有搏鬥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