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
“叮鈴鈴!”“叮鈴鈴!”……
中年夫妻的電話響起鈴聲。
丈夫按下接聽鍵。
“什麼?曉曉找到了?天啦,謝謝你們,太感謝你們了。我們馬上過來。謝謝,非常感謝。”
電話結束通話。
丈夫立刻叫醒老婆,開車前往市區警局。
同一時間。
市中心。某個高檔小區。
一通未知電話吵醒了主人。
主人按下接聽鍵。
“誰呀,這麼晚打電話來?”
“你好,請問是李光明會長嗎?”
“是我!”
“李會長,我是市工安局的。我局有一個案子,需要給一名未成年人錄口供,目前她的監護人在外省,所以我局需要你們的幫助。”
此話一出,李光明會長立刻懂了。
根據東國相關法律規定,無論什麼時候,警方若想詢問未成年人,都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若監護人不在,則需要有《未成年兒童保護協會》的第三方人員在場。
否則,一切針對未成年人的詢問,均為非法。
嚴重點,甚至構成職務犯罪。
“李會長,因為案情緊急,請您務必現在派人過來一趟。”
“明白!我親自過來吧!”
“好的,謝謝!”
李會長起床穿衣,迅速出門,驅車趕往市警局。
……
一號詢問室。
王曉曉的父母已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