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人等尋了一會兒毫無結果,只得悻悻而歸。
次日,縣衙的大門一開,便接到巡撫莊有恭派人駁回了童養妻通姦一案的判決書。
此案是由汪輝祖一手處理,判決書也是他親手所寫,如今就第三次被駁回來,縣令覺得有些為難。重新寫吧,便是承認之前所判有誤,未免掉價,不重新寫吧,被駁回來了,汪輝祖又不在,誰人替他辯解?
正在煩惱之際,小卓子適時地出現了。
他將汪輝祖事先交給他的一份信件雙手呈給縣令說:“大人,汪師爺曾經交代小的,一旦巡撫派人駁回判決書,便將這份信件直接交給差使,他說巡撫看過之後便會透過。”
縣令聞言,趕緊將信件交給差使,然後派人再四處尋找汪輝祖。
結果差使前腳剛走,後腳就有衙役前來彙報:“大人,小的方才在酒樓裡看到了汪師爺,他正一個人在酒樓裡聽著小曲喝小酒。”
“這汪師爺脾氣還真是古怪!本官以為他跑哪兒去了呢?原來是躲在酒樓裡喝酒。”縣令呵呵一笑道。
雖然汪輝祖剛來府上,但卻還算有點兒能耐,而作為一名縣令,這種能替自己謀劃的人才多多益善。
既然浦東昇一案是由童養妻通姦案引出的,而通姦案則是汪輝祖破的,那浦東昇這個案子自然也應當由他來負責。
更何況,浦東昇的人也是他派人抓獲的。
汪輝祖所在的酒樓與衙門只隔了一條街,縣令轎子都沒乘,選擇了步行。
爬上樓時,見汪輝祖正側著耳朵聽一位五十多歲的老婦人唱曲兒,旁邊,一位老漢一臉憂愁地拉著二胡。
婦人的眉心處緊緊地擰著一個解不開的疙瘩,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老漢則弓著腰,看起來十分疲憊。
“大人,汪師爺在那兒!小的這就去請他回府。”小卓子說。
縣令伸手將小卓子攔住,隨後,在旁邊找了一個座位坐下,不動聲色地聽著婦人唱曲。
“大叔大嬸,聽口音,你們不像是這邊的人,為何會流落至此?是不是遇到什麼難處了?”汪輝祖問。
“這位爺,我們夫妻二人是出來尋找女兒的。”婦人嘆了口氣說。
“你們的女兒丟了嗎?”汪輝祖問。
“三年前,我們家鄉遭遇大旱,莊稼顆粒無收,沒有糧食,整個村子的人都只能等著捱餓。”婦人回憶著當年的情景,眼睛裡滿是驚恐。
“當時,有一位三十多歲自稱是戲班裡的男人,說要招收一批女娃學唱戲,我們便將唯一的女兒交給了他,尋思著好歹跟他出去能混口飯吃不至於捱餓,順便還能學個餬口的手藝。”老漢接著婦人的話說。
“那男人告訴你他是哪裡的戲班了嗎?”汪輝祖問。
“當時他告訴我們是京城的戲班子,但是,我們後來去京城裡尋找過,沒找到,我記得那人是無錫這邊的口音,便一路尋來,希望能夠找到我們的女兒,看看她現在過得好不好。”
老漢皺紋縱橫的臉上刻著滄桑,渾濁的眼球裡透著無盡的迷茫。
“你們村裡很多人都將女兒送到戲班了嗎?”汪輝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