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不把女娘當人看!
趙大說的這李老頭家的小女娘的事兒,端是讓人痛惜不已。
李老頭家是想當年從外地逃荒來的長安,本想投奔族裡一個來長安討生活的叔祖,哪裡能想到長安城大的非凡,沒有具體地址,根本就找不到人來。
還好當時聖人下了政策,給了救濟糧,也給逃荒來的人在長安城外分了田地來,總歸是沒餓死。
可是,李老頭實在是太能生了,且李家人的命格外的硬,一連生了四個小郎,生到老五才是個小女娘。
可李老婆子因著接連生產又沒怎麼好好坐月子的緣故,在老五,也就是李家小妮不到五歲的時候就直接去了,死時下身兒都發出臭味兒來了。
本來,李老頭就不想養這麼個小女娘了,還是和李老頭住隔壁的大娘心善,抱家去養了幾個月,又被村子裡其他心善之家的人,這個抱回去養個半個月那個抱回去養個把月的,總歸都是不忍心讓這麼個女娃娃被餓死。
如此,李小妮就這麼吃著百家飯養住了,過了週歲了。
村子之中,總歸是善心人多些,就這麼的看見了捱餓的李小妮,這家給上半個饃饃,那個倒一碗可以照見人影兒的稀粥給她,這才讓李小妮熬過了五歲。
李小妮過了五歲後,就跟著村子裡的孩子們去附近的山上找野菜,找一切能入口的東西,如此跌跌撞撞的沒有阿孃的李小妮頑強的活到了八歲。
隨著李小妮長到八歲,長安城也開始緩慢的擴城了,李老頭這才有機會在農閒時跟著村裡人去外三城中找活兒幹,得了銅板買了糧食,好讓家裡的四個小郎能多吃上一口飯。
是的,就算李老頭掙了錢了,也是隻給家裡的四個兒子花銷的,李小妮在李家除了能在廚房裡放柴禾的地方睡覺之外,她自己的飯食都是要看她自己這一天能找到什麼吃的。
李老頭不養活她。
村子裡的村長不是沒找過李老頭,說他:“就算是個丫頭,給口飯吃養大了,你不管是嫁出去收彩禮還是賣給人牙子,都是一筆錢財不是。”
李老頭蹲在地上,對於村長的話沉默不言,待得村長再張口勸他養李小妮的時候,李老頭張口就是:“俺是個沒本事的,養活四個小郎就費大勁兒了,村長要是想養,自領了小妮家去就是。”
“她一個丫頭能吃多少!
那是你的種,就因她是個女娘,你就不養活她了?
你這,你這怎麼做人阿耶的!”
李老頭仍舊蹲在地上,這回是一句話也不說了,但那態度就是:我不養!
村長沒法子,總不能報到里正那裡,讓京兆府裡的捕快來抓李老頭吧?
再怎麼說李老頭都是他們村裡的,若是把李老頭抓走了,不說李家的四個小郎和李小妮了,就是村長很可能會被村民罵被人埋怨,要說村長辦這事兒給村裡丟人了,不向著村裡人了,沒有鄉姓了。
且,李小妮難道會記村長的好麼?
那可不一定。
所以,村長就只好叮囑自家老婆子若是看見李小妮了,就給她點兒東西吃,怎麼的別餓死了就成。
不過,隨著外三城的建立,長安城外這些村子裡的日子也逐漸變得好過起來了,更是有人搬進了外三城裡頭住,也算是個城裡人了。
李老頭跟著村長他們來外三城幹活的時候就住的是外三城裡的大車店裡的大通鋪,農閒的時候鄉下人能來城裡乾的話,就都是去給人幹些出力的活計,像是扛包、運酒或者是抬石頭這類的力氣活。
但隨著李小妮長到十歲出頭的時候,李家最大的兒子也已經過了十五歲了,該娶媳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