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就該回村了,只是兩人沒想到,會在火車站遇到陶利珍。
短短數日,陶利珍的背都彎了許多,看向張云溪時,瑟縮一下,往家匆匆走去,她原本是要被打死了,是婦聯的人幫了她,還讓她參加了一次相親,找到了好人家,她此番回來,就是讓大隊長審批轉移戶口的。
張云溪看了她一眼,沒放在心上。
等回到家的時候,天都亮了,張云溪收拾收拾去上班。
“喏,請帖,我要嫁到城裡去了!”
“什麼?”
“你應該知道馬忠寶吧,他可是大隊裡難得能在城裡當工人的厲害人物,在你去城裡時間裡,他跟我求婚了,你知道他給我多少彩禮嗎,足足188塊,他說了,要我成為整個大隊最幸福的女人。”張雨潔露出女人家嬌羞的表情。
“馬忠寶?”
張云溪稍微回想了一下。
才從記憶中扒拉出來這個人,他不是鄧大美前物件嗎?之前也有過一個妻子,後來他妻子意外離開了。
“你給別人養孩子?”
“切,怎麼可能,我讓他把孩子都送回老家了。”張雨潔尾指輕抬,把碎髮別到耳朵後:“到時候我們要舉辦婚禮,你記得隨禮。”
張云溪看著喜帖輕笑:“你覺得我會給你彩禮嗎?”
“你親堂妹結婚你都不給東西,說出去不怕別人笑話你!”
“我不怕啊。”
張云溪笑,肆意又耀眼:“省錢才是正道!”
抱著書本,張云溪推開門去學校,她給張雨潔花錢,她是有多蠢?
張雨潔氣得跺腳。
她可是親眼看著張云溪給鄧大美一大筆錢。
結果張云溪竟然不去。
她還跟馬忠寶吹噓,她的姐姐和姐夫都會到場呢。
算了。
反正她努力過了。
至於馬忠寶質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