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大哭,就只讓眼淚吧嗒吧嗒流,嘴裡發出壓抑的啜泣聲,說話的時候幾度哽咽,眼睛、鼻子被她揉的紅得跟兔子似的,看著要多可憐就有多可憐。
葉東盛十幾年來就這麼一個獨生女,而且一度以為自己這輩子就這麼一個孩子,對原主也是疼寵得厲害。
這會兒哪經得起她這麼哭?
他退讓道:“給你一萬五,你買個一萬五的。”
擔心葉嘉宜不依,他勸道:“不是爸爸捨不得給你花錢。實在是這段時間廠裡有個大專案,原來的錢投進去了不說,還得貸一大筆款,光利息一個月就要還不少。爸爸手頭實在是沒錢了。等有錢,爸爸再給你買個好的,好不好?”
葉嘉宜眼珠子轉了轉。
大專案,什麼大專案?
在原主的記憶裡,前段時間葉東盛帶著李玉燕天天往政府那邊跑,經常喝得爛醉如泥回家。饒是李玉燕的酒量海量,也差點被喝倒。而劉紅加班加點做了好幾天的賬,錢的進出沒過原主的手,而是葉東盛帶著劉紅親自去辦的。
所以這個專案肯定跟政府有關,而不是購買機器。
可原著裡,葉東盛和章敏鬧離婚的時候,卻說廠裡的錢全都拿去買了機器,還為此貸了款,可謂是資不抵債。
在看過貸款合同和工廠資産證明後,章敏沒有糾纏東盛服裝廠的收益,拿了葉家四萬多塊錢存款就回了章家。葉家住的這套三室兩廳則歸了葉東盛。
原主已經成年,不存在跟誰的問題。但終歸還是得選擇一方。
章敏認為葉東盛有事業有房子,女兒跟著他前程更好,沒準還能繼承他的財産。至於後娘,有她看著呢,葉嘉宜又不是傻的,後娘欺負了就跑唄,所以這個不成問題。
葉東盛雖然知道小三肚子裡懷了個男孩,但長不長得成、長大後是個什麼樣兒還不知道;女兒則已長大成人,結婚生子後外孫能改姓葉,也不是不能當繼承人。
所以在原主不反對的情況下,夫妻倆一致同意讓原主留在葉家。
結果半年後原主就死於非命。
章敏發了瘋,葉東盛則用盡所有手段替她報了仇。他不光讓害她喪命的那人被判了無期徒刑,也弄掉了費浩林的鐵飯碗。這還不算,在費浩林四處找不到工作去南邊打工後,葉東盛還派人去把他工作弄沒了。
最後費浩林走投無路,只得回山裡種田。他在山裡名聲極臭,又身體文弱做不了重活,做了一輩子缺衣少食的老光棍。
葉嘉宜對葉東盛為原主報仇的舉動還算滿意,但要錢要得絲毫不手軟。
她抽泣著搖頭:“不行,我就要兩萬塊的,陳阿姨家就是那種。”
葉東盛沒法,一咬牙道:“好吧。”
葉嘉宜說的陳阿姨就是陳嫻,是發改委的工作人員。她在s市有人脈,自己不出面,卻轉手把東盛服飾的衣服賣到了s市去。而陳嫻的丈夫則是h市工商局的中層領導,是葉東盛需要巴結的物件。
陳阿姨的女兒跟葉嘉宜差不多大,兩個小姑娘一見如故,交情不錯。葉東盛有了這個藉口,經常請陳家人吃飯,兩家結成了通家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