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青蘭看父母如此,知道自己是錯的,但她也想為愛情爭取一下,於是催促張云溪,把提前說好的條件,讓她寫出來給爸媽。
張云溪正好有紙筆,列出一系列條款給趙大隊長看,“您看看,若是男方能答應以下的條件,你能接受嗎?”
趙大隊長對張云溪還是信任的,知道她不會亂來,於是接過來看。
看到第一條。
老臉一紅。
1,男方必須在女方有需求的時候,無條件滿足女方的需求,生理上面沒有辦法滿足,那就藉助外物來滿足女方需求。
2,抱養什麼性別的孩子,由女方決定。
3,男方工資交給女方處置。
4,假如男方有家暴行為,可以直接離婚,同時孩子以及所有的錢財房子都完全歸屬女方。
接下來幾個條件都是比較小的,是安排男方在家裡所要乾的家務。
趙大隊長看完,又給自己的老伴看,“你看看怎麼樣?”
石豔春不識字。
讓閨女念給她聽。
趙青蘭接過來本來是想好好的唸的,但是第一條就難以啟齒,又關乎自己的人生大事,還是念了出來。
她把所有的條件唸完之後,石豔春都有點不知道怎麼說了,怎麼張云溪一個未出嫁的大姑娘能對這種事情臉不紅心不跳啊。
趙青蘭:“爸媽,你們覺得條件可以嗎?”
趙大隊長冷哼,“還知道我們是你爸媽呢,剛剛都說要嫁給別人了。”
“明明就是你先說不要我,我才會說要去嫁給他的!”
趙青蘭氣得眼紅。
石豔春打斷父女倆之間的對話,“假如男方會按照上面的事情去做,我不反對你們,但你確定他之後不會變嗎?到時候男方對你做了不好的事情,你會不會不讓我們看不起他,就隱瞞下來?”
“我為什麼要隱瞞下來?我又不是有受虐傾向。”趙青蘭服了。
她爸媽一直擔心她被欺負了不敢說,被打了不敢說,她又不是啞巴。
“可那個男的人品……”
男人有騙婚的傾向,石豔春還是不放心。
“我清楚你們氣什麼,但他也跟我說了,他有四百二十塊錢,錢他全都給我了,之後他會讓他爸媽給我買一套房子,那樣的話假,如有一天他真的對我不好,跟我離婚,我也可以因為有一套房子安定的住著,能繼續生活,不會虧,而且他會幫我戶口弄到公社去,領公社的人頭糧,也說會幫我拿下一個工作,工作就是民政局的。”
趙青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