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回到家之後。
他睡的是柴房,夏天還好,冬天冷得牙齒打顫。
好在就慘了一會兒。
主要是他在城裡的時候,學過武,為了暖和,他來到後山,抓雞抓野兔,跟別人換一點點棉花,往二嬸給他做的衣服塞。
他爸媽不把他當兒子,他也不把爸媽當爸媽,他們敢罵他,他一拳揍過去,想要搶他的衣服,他一把火差點把房子給燒了。
小時候有人敢欺負他,他也跟個狼崽子一樣,不要命的往前衝,是名副其實的村霸王。
搞得同齡人都很怕他。
也沒什麼人願意和他玩。
後來,他知道能參軍,十八歲的時候偷偷報名了。
二嬸一年其實會給他二十塊錢。
一直到成年才停止。
所以那時候他手裡有一百多。
但全家人都不知道,因為二嬸早早叮囑他:“別讓你親生爸媽知道,曉得不?”
於是他一直沒說。
獨自花錢去省裡參加當兵報名時,震驚了所有人。
等他參軍後,拼命往前衝。
他感覺蠻爽的,因為他但凡是參加訓練,必然是第一!
等級噌噌噌往上升。
有錢之後,他每年也給二嬸匯兩百塊錢。
二嬸都收下了。
讓他好好當兵,為人民服務。
但很抱歉,他辜負了二嬸的期待
趙任城覺得挺好。
跨過一座座山後,他能見到老首長,還能照顧老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