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這次奇遇,繪梨和小蘭姐姐一見如故,兩個人在醫院裡聊了很久。
臨行前,毛利蘭從錢包裡掏出一張紙簽,遞給繪梨:“這是昨天你上救護車後,新一在地上撿到的,應該,挺重要的吧。”
繪梨接過來一看,是步美小姑娘給她的那張。上面的字,一筆一劃,都出自她的手筆:“想在無跡君餘生的每一天,都留下我的印記o”
萌萌的顏表情,糊著一臉血跡,想必是昨天不小心掉落她腳邊,意外地濺了血。
繪梨重新塞給小蘭:“沒用了,毛利姐姐,呆會兒幫我扔掉吧。”
小蘭愣住了:“啊?”
“他死了,昨天。”
“那個……”毛利蘭顯然還沒從悲劇中回過神,懵懵地:“不留著做紀念嗎?”
繪梨堅定地搖了搖頭。
然而當她真的要帶走扔掉時,繪梨又改變主意了:“姐姐還是給我吧。”
“誒?為什麼?”
小蘭姐姐疑惑的表情,清晰如昨,然而距今,已隔了七年的時光。
繪梨手中的紙簽已經微微泛黃,斑斑血跡,發黑發暗。
為什麼還要留著呢?
大概,是為了時刻提醒自己,勿忘那段愚蠢的過去吧。
愛與恨,甜蜜與心痛,這些激蕩的情緒,過早地死在了舊時光裡。
她再不想給任何人,傷害自己的機會。
繪梨微微閉上眼。
再也,不想了。
那個人問她為什麼不想談戀愛。
她當時說:“因為談戀愛,差點死掉這種理由,還算有說服力嗎?”
他的表情告訴繪梨,他沒有被說服。或許出於這個民族很點到為止的禮貌,他當時只是淡淡地應了一聲,不再多問。
他問,她也不會說。
他們做過很親密的事,可是,他們並不是關系很親密的人。
接下來兩天,跡部先生再沒有聯系她。
當然,讓繪梨又愛又恨的小姑姑,也沒聯系她家太後。
太後也很有意思,彷彿也忘記“中大獎”這事兒,連問都沒問。倒是她父皇,最近感覺狀態很不對,偶爾看著她時,很是欲言又止。
繪梨非常想套話,技術不到位,被她家狡猾的老狐貍繞過去了,她也很心痛呀。
好幾次,繪梨走出書房後,才想起自己為何而來。不禁連連感慨,敵人真是大大滴狡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