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對方是真的拿錢就走,還是說故意這樣說的,讓她知難而退。
“我給你錢。”顧宸突然站出來,看著對面的沈正新。
“不就是兩千塊?晚上我給你送過去。”
兩千塊他是沒有現金的,存單不能給別人,所以這錢還是要找人串串。就是借錢)
一聽這話所有人都齊齊的看向他,兩千塊錢說給就給?
沈正新也有些驚訝,據他觀察,兩人根本沒有結婚呢,現在就能拿出來兩千塊?
不過他並沒有相信,因為錢還沒看到呢,這讓他怎麼信?
他沉聲說道:“年輕人,說話可是要負責的。”
“你把地址告訴我,晚上我會把錢送過去給你的。”顧宸沒有說別的,反正錢送到了不就行了?
沈曼上前去拉住他,說道:“你幹什麼?萬一他們不信守承諾呢?拿了錢還賴著不走。”
旁邊沈正新還在呢,聽到這話也來氣了,“只要你拿錢了我絕對不會為難你們!我還賴著不走,這是什麼好地方?”
吉城雖然也是個大城市,但發展肯定沒有京城好,這是肯定的。
所以他這麼說也沒什麼。
得到回答沈曼沒有惱怒,她就是想聽這句話呢,這樣說都是有原因的。
顧宸看向沈正新,說道:“既然你說了,那就可以。晚上我會去找你的!”
事情突然就發展成這樣了,沈正新也完全沒有預料到。
他抿著嘴唇看著面前這個年輕人,說實話,他感覺自己踩進圈套了。
不過能拿兩千塊錢也行,廠長那邊推辭一下就行了。反正還有沈玉做候補,到時候給沈玉嫁過去,然後這邊拿著兩千塊,何樂而不為?
想到這裡,他笑著點了點頭,“行,晚上我在吉祥旅館等你。”
說完,他轉身走了。
臨走前看向沈曼,發覺這個孩子他已經掌控不住了,所以放手拿錢倒也劃算。
就算帶回京城結婚,估計也就拿一二百的彩禮,拿有兩千塊劃算?
看著人走了,沈玉傻眼了,怎麼突然變成這樣了?不是說好帶沈曼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