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她前世的那個年紀,深深明白的是,即使是以最慘烈的方式失戀,比如閨蜜上了男朋友的床,比如男朋友愛玩“陌陌”是個約炮之王,你頂著一頭的青青草原,忍著吃了屎的惡心的感覺,也要在第二天七點準時起床吃早餐,化好妝去擠地鐵,腳下生風面帶笑容地進公司,對每個你看起的看不起的,喜歡的厭惡的同事送上一句親切的“早上好”。
不就是失個戀嗎?日子還是要繼續的。
在今世,是因為日子過的太舒服了嗎?怎麼就這麼脆弱?
飽暖思淫慾才是人性!
前世為衣食住行奔波的時候,覺得感情是非必要品,鄙視那些陷在韓劇裡整天情啊愛啊的女人,以看重口味美劇英劇為榮,喜歡那些視感情如糞土的“現代女性”。
到了今世,沒想到啊,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弄成了“為愛痴狂”的傻白甜。
哼哼,都怪創業太容易,事業太成功,而且,這事業在目前來看似乎走到了一個瓶頸,沒有突破的可能了。
失去奮鬥目標的人要怎麼打發日子?那隻好愛呀恨的死去活來了。
換作是在創業初期,跟林恆遠鬧這樣的矛盾,她是不會花這麼多的時間去胡思亂想的。
“失戀了啊,真是,太,遺憾了呢。”張小蕙選擇了個既不會惡心到自己,又不會讓那孩子覺得打擊的詞。
“你也失戀了吧?一起吃飯,一起聊聊?”
張小蕙忍無可忍,“我說,你到底哪來那麼大的自信,覺得一個第一次跟你見面的人是失戀了的呢?”
“我不是第一次見你,我每天都能見到你。你上班總是走同一條路,正好路過我家。我從二樓看下去就能看到你,我看了你好幾年呢,覺得對你很熟悉,拿你當朋友,所以跟你說話這麼隨便,希望你不要介意。”
竟然還有這麼一茬啊!
不過,這個設定跟前世倒是一致的。
在前世,她每天騎著腳踏車上學都會路過他家的那棟二層小樓。有時候他放學早,就安靜地坐在門口,等她路過的時候,直勾勾地看她一眼。
她臉上燒了起來,正眼都不看他,飛快地騎車走遠。然後偷偷回頭去確認,果然發現他拍拍屁股上的土,迅速進屋去了。
現在想來,那是那段青澀的感情中,他最“露骨”的表達了。而她,從來沒有表達過。
隨著他們畢業,屬於青春的暗戀,也就無疾而終了。
那個黑衣男人安排他來到底是什麼意思?讓他們再續前緣?彌補她初戀的遺憾?
應該不會那麼簡單,如果那黑衣男人真那麼好心,就應該在她和林恆遠在一起之前把他帶進她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