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為了讓這些人能真正賣命,李妮妮必須再建立一套軍功獎賞制度。
就像當年秦王朝的二十等級軍功制一樣,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的一個人頭,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和一頃良田。
斬殺的人頭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
可是爵位的薪酬、良田的成本,又回歸到了錢。
所以,她也不能馬上廢除組織裡的種姓制度,因為她手上的錢不夠,想要讓人為她賣命,就必須丟擲別的誘餌。
比如,讓這些士兵用軍功來擺脫種姓。
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殺了10個敵人,拿著這10個敵人的頭顱來阿罕這裡報銷,就可以從“不可接觸者”轉為“首陀羅”。
……可這也太耗時間了吧。
這年頭冷兵器這麼鈍,割下一個頭要10分鐘,那戰場上大家都去忙著割人頭了,哪來的時間打仗?
而且也太沉了吧。
這個制度要求士兵必須在戰場上,把割下來的人頭掛在身上,因為到時候要數。
按一個人頭一斤重,十個人頭掛在腰上,那就相當於在身上掛了把大棒槌啊,未免也太影響士兵的作戰能力。
李妮妮在街上走著走著。
想法就跑偏到了“人頭應該怎麼掛比較舒服”、“人頭到底應該怎麼切割才最快”上了。
此時街道上空無一人。
李妮妮拎著裙擺,跳過幾個泥坑。
沒有燈,沒有火把,她藉著月色前行,多少有點看不清楚道路,一不小心就掉進了一個泥坑裡,泥水濺了一裙子。
李妮妮彎下腰,想把自己的裙子撈起來。
就在這時,她聽見黑暗中傳來一聲微弱的“咔嚓”聲。
那是硝石打火摩擦的聲音。
黑暗中驟然升起一絲光亮。
李妮妮抬起頭,看見前方有人素手執著一根蠟燭,墨發披散、紅衣瀲灩,從漆黑道路的盡頭,清清冷冷地朝她走來。
這個年代的夜晚,沒有一絲燈光。
恆河粼粼的河水映著月色,波濤緩緩向前,正如歷史的車輪。
“怎麼每次見你,都這麼狼狽?”
達瑪太子在她面前蹲下,緋紅衣擺不沾一絲泥水。
他看了看她鞋子上的泥水,伸手撩了撩她耳邊的長發,向她伸出手。
但就在李妮妮以為他要伸手拉自己的時候,就見這位神明頓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