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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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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春末夏初交替之際,在這一個週一,明熙中學召開了春季校園運動會。時逸雖然身兼數職:六班班長,校學生會主席,校團支書。但卻並沒有報名參加運動會。

其實在這段時間裡,他每日都有與家中請來的私教,練習格鬥基本功。身體素質可謂一日強過一日,甚至已經有了非常勻稱漂亮的肌肉線條。較之以往的文氣,要顯得精壯了不少。

可饒是此,他對參加運動會卻是一點興趣也無。他由來性情內斂,對這類公眾活動可謂完全的提不起興致。

事實上,若非老師要求,他對什麼班長,團支書這類加諸在他身上的職銜亦是全然無謂。可以說在時逸這近十六年的人生中,能令他大感興趣的除了書籍就只有一個紀小黎,能令得他幾乎傾註上全副的心神,全部的注意力。能令得他喜怒彰顯,失去冷靜,輕易就被左右了情緒。

時逸沒有報名任何運動專案,紀小黎卻是有一個專案要參加,還是時逸替她報的名:八百米長跑。

時逸認為以紀小黎跑步的速度,在這次八百米的長跑比賽中,保守估計,不說拿冠軍,至少進前三名是沒得跑了。其實在他心裡,紀小黎更有可能會一舉折桂。

而他之所以同紀小黎提議讓她參加運動會,出發點主要是想要她發揮出自身的長處,增強她的自信心。除此,也是想讓班上的同學們能看到她身上的閃光點。

說白了,時逸此舉很有些,嗯,不恰當的說就好比孩子家長,尤其平日裡沒能得到長臉機會的家長,在發現孩子身上的優點後,便急欲將這優點現一現,廣而告之。令所有的人都看到,都知曉自己的孩子有多麼的優秀,多麼的厲害。

至於紀小黎對時逸本就服氣,特別聽他的話,說言聽計從也不算誇張。時逸說給她報名,她也便沒有異議,當即表示同意。而她不單不怯場,甚或很有些個躍躍欲試。

對她來說,學校的運動會,跟電視裡頭看到的那些嘉年華大狂歡一樣,是一個非常熱鬧,非常有趣,非常好玩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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