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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章 一個在當地比較有名的混混 (2 / 2)

韓宣則一個人離開,去自動售貨機那邊買飲料。

將面額為1000的紙幣投進去,只夠買瓶可樂,連果汁都買不起,退出幾枚硬幣,撿起來將它們放回錢包。

擰開蓋子舒服喝了口,這時幾個人湊過來,面色有些不善,大概是當地的混混之類,年紀都在二十五歲以上。

傑森見他們停在小老闆面前,正準備過來,韓宣悄悄丟給他個眼神,感興趣用韓語開口問道:“有事嘛?”

他的韓語非常標準,標準到一聽就是本國人。

那幫混混中的領頭,一隻手撐著牆,對他說:“我叫在容,聽說過吧。想請你幫我辦件事情,辦好了之後我會給你錢。”

說話時候,從口袋裡掏出厚厚一疊萬元大鈔,然後……從裡面抽出一張,在韓宣面前晃了晃,接著說:

“這家汗蒸館的老闆,欠我錢不還。你到門口去站著,只要有人想進來,就把這份傳單發給他們。事情辦好之後,以後如果在學校裡遇到什麼事情,就報我的名字,沒人敢動你。”

看樣子應該是在當地比較有名的混混,韓宣心裡想著。

他們之所以會找上自己的原因,應該是胳膊上的紋身吧,年紀小還弄個紋身,可不就像是混混。

韓國和華夏一樣,都不把紋身當藝術。

如今港片裡的黑幫成員喜歡弄紋身,給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並且將這種“紋身等於混混”的思維方式,傳輸到了周邊國家。

搖搖頭看眼手錶,嘴裡說:“在容哥,我待會還有點事情,沒時間幫你忙,要不還是去找別人吧。我看這裡生意挺不錯,你再等一段時間,老闆應該可以湊齊錢還給你。”

一聽這話,有個小弟模樣的幹瘦男人,頓時就火了。

用手按住韓宣的肩膀,壓低聲音喊道:“不聽話?是不是要我們在容哥,教教你應該怎麼做人?”

“怎麼做人不用你們教,我總不至於越混越回去,把手拿開。”

韓宣淡定說道,伸手拿過一張傳單,只見上面白紙紅字寫著“龍山汗蒸館老闆宋光熙欠債不還!三天內不還錢,堵門潑糞!”

大概是偷工減料,只寫了這幾句話,能搞臭這家店的名聲,就足夠了,:“你們這樣不行啊。他生意做不好,怎麼還你們錢?”

“你知道個屁,我要這家店!”

名叫在容的混混,瞧見他這副有恃無恐的模樣,心裡打起小九九,這太不正常。

看看韓宣手裡拿著的錢包,大大金色“h”標誌他認識,愛馬仕的。

他認識的一位大老闆,就喜歡戴這種品牌的皮帶,聽說一條要好幾百萬韓元,想著不會是撞見富二代了吧,戴手錶來汗蒸,不怕進水?

正要讓小弟放開韓宣,這時候察覺有人拍自己肩膀。

回頭一看,四位穿著白襯衫的老外,眼神跟餓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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