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巴頓嘴角抽搐,轉過頭看了看,嘴裡說道:“等等,鹿群又移動了,都瞄好了。”
“好了沒?”
“一、二、三!”
“砰”的幾聲槍響,湖邊一頭雄鹿前腿彎曲,翻了個滾,踉蹌倒在地上,其他白尾鹿連忙逃走,加拿大馬鹿也亂成一團。
韓千山捂著耳朵,搖頭張張嘴,緩了會兒說道:“這霰彈槍聲音也太大了,簡直跟個小炮一樣。”
“嘿,先去看看我們的戰利品吧。”馬丁內茲站起身,笑著往前面走,忽然呆住:“怎麼還有一頭?”
“什麼?”韓千山問道。
“那裡又倒下一頭,我們運氣可真不錯!”
瓊斯踮起腳尖,往那邊看了看,嘴裡說道。
一行人趕忙往湖邊走去,雄鹿這時已經不動彈了,另外那頭歪著脖子倒在地上,血正從它腹部冒出來,眼見就要沒命。
老巴頓拿出把短匕首,背對著韓宣蹲下,用力刺向這只白尾鹿的脖子,狩獵沒問題,但不能讓它們死亡時候遭受痛苦。
低頭看了看它的傷口,回頭說道:“老闆,霰彈槍的子彈,它們剛剛站得太近了,這是你的獵物。”
“還真是東邊不亮,西邊亮了。”
“什麼意思?韓宣。”
“他是在說我運氣好。”韓千山走到鹿旁邊,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韓千山的動作,張開嘴笑了笑,第一次獵殺到動物,那種又高興又難過的心情,自己也曾經經歷過。
抬頭看看四周,開口說道:“先抬回去吧,要快點把火生起來,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這裡的動物從沒像今天這麼少過。”
“那就回去吧,你們三個過來幫忙。”
每隻鹿都超過90公斤,除了韓宣和老巴頓,兩個人抬一隻往回走,很快到了營地。
溪邊的石頭很多,幾個人幫忙壘成一個小灶臺,這裡只有巴頓是煙民,金色的老式zippo打火機從不離身。
瓊斯向他借過來生火,點燃之後,幹草很快冒出白煙,把柴禾架上去,隨著溫度升高,漸漸變紅燃燒。
馬丁內茲砍下珊瑚一樣的鹿角,被韓宣給要去了,放進包裡帶回家收藏,至於血淋淋的鹿頭,他是沒有興趣的。
安德森脫了外套,從包裡找出小刀,開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場裡經常幫忙殺羊,這種工作做起來很熟練。
長條裡脊肉很快被剝離下來,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幹淨,找來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