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被槍打中了頭部,還沒有死?”韓宣做出槍的手勢,頂著自己腦門,驚奇問他。
“嗯,被送到醫院搶救了,我看到他的時候,那人意識還很清醒,甚至能自己站起來。醫生說假如不感染的話,有很大可能會活下來,耳朵後面被老式轉輪手槍打中,但子彈沒有貫穿頭骨,留在腦子裡面。想不到真會發生這種事,書裡寫二戰時候有人被打中腦袋,然後還站起來殺人,我之前以為那只是個故事。”
郭穆州踩著雪,往路邊走,嘴裡說道:“聖誕節發生這種事情,真可悲。最近國會議員再次提案禁槍,英國那邊已經透過禁槍條例,不知道在美國能不能真正實行。”
“不可能吧。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寫著: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安全性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根據憲法精神,人民擁有使用武力推翻暴政的權利。
假如覺得國家政權被獨裁了,國家失去了民主與自由,人民就有權力,使用武力推翻政府。
沒槍怎麼推翻暴政?
雖然如今美國已經是民主政府了,可是出於對暴政的天然防備心理,美國法律依然會堅決保證人民持槍的權利。
允許持槍肯定會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兇殺案相比,暴政更讓人恐怖。
就算國會那邊透過了,人們也不會聽他們的。”
聽韓宣說完,老爺子補充了句:“沒槍就沒有美國。因為有了推翻政府的底氣,所以人民才能安心,兩百多年間沒有暴政。權力和軍隊同時集中到政府的手裡,太可怕了,那個提案絕對沒可能透過……”
汽車壓著雪,緩慢往上西區開去。
路過布萊恩特公園北邊時候,能看到警燈閃爍,拉起了黃色的警戒線。
韓宣透過車窗,看到燈光下警察抬著兩具,被白袋包裹的屍體,裝進車裡,不由有些感慨情緒。
美國不禁槍的初衷是好的,可武器到了個人手裡,就會産生巨大的混亂。
以前他覺得不禁槍有害無益,真正在美國生活幾年之後,才發現有槍的美國人,心裡底氣有多足。
蒙大拿一位七八十歲的老農場主,面對想要拿羊抵稅的稅務官,也敢拿起槍和他抗爭。
到現在,韓宣已經分不清該不該禁槍了。
其實絕大多數槍支,都用在了保障私有合法權利的正途上,不能因為偶爾的幾次校園槍擊案,就徹底否定。
起碼美國人是握有權力在手的。
或許讓他們有槍的同時,加強對使用槍支的限制,才是最民主的做法吧……
鵝毛大雪飄落,百老彙大道兩邊的高樓裡,燈光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