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家有個鄰居叫李新珍。他沒有把信給我,一封都沒有給。我們關系一般般,他不可能喜歡我。”張小蕙用機械般平鋪直述的語氣說。
這種語氣,表達的是一種慍怒吧?
林恆遠有些尷尬,“我不是在質問你,我,我也沒立場質問是不是?我就是覺得這件事情太讓人生氣了。”
“沒什麼好生氣的呀,也許人家忘了呢。”
林恆遠義憤填膺,“那麼多封信都能忘?”
“或許吧,有些人記憶力特別不好。”
“那我們現在去找他要回來好不好?”
“別了,李新珍下地幹活去了,這個時候不可能在家。知道信是他拿的就可以了,晚上回去我就要回來。”
“你可別忘了呀,好多封呢,都是我很用心的寫的。”林恆遠有些委屈地說。
平生不會相思,才會相思,便害相思的少年,在艱辛的訓練間隙,用習慣握拍而不習慣拿筆的手,別別扭扭地拿起筆,一筆一畫的,懷著滿滿的愛意,給心上人寫信傾吐自己的思念,彙報自己的生活狀況。
沒想到一封又一封的信發出去,卻如同石沉大海,不見任何的迴音。
被喜歡的人討厭了呢!
少年情竇初開的心痛的厲害,可又抑制不住地思念,於是擦幹淨傷口的血,又繼續開始寫信。
這中間有多煎熬,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甚至覺得他喜歡的女孩子是已經嫁人了,所以才不給他回信。
腦補出來的失去讓林恆遠痛不欲生,卻沒想到,真相竟然是這樣的讓人啼笑皆非。他發誓,要是有機會遇到那個該死的截胡他的信的男人,他一定會把他狠狠打倒在地,再踹上幾腳,出一出心中的惡氣。
這孩子委屈的樣子讓張小蕙想起弟弟,啊啊,大齡怪姐姐都有一顆“弟控”的心啊!
“放心吧,我會的,那我們現在就去看小龍比賽吧!”她柔聲說。
“到底還是自己的弟弟重要啊!”林恆遠不滿地嘟起嘴。
“那當然嘍!弟弟是家人嘛!”張小蕙笑,“不然你也來當我弟弟?”
“我才不要當你弟弟呢!”
我要當你的男人!
這句話林恆遠沒有敢說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