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黃魚兩千一根,小黃魚兩百一塊。
銀元三塊左右,如果數量非常大的話,會略微做些調整。
陳宗堂在縣城生活了幾十年,應該認識這樣的人,想把它們處理掉,應該不會太難。
“也對。”牛國強被他一說,才反應過來。“以他的性格,有機會換錢的話,確實不會一直放在家裡。”
心裡忍不住嘆息。
這些金首飾最多一百克,能換回六七百就不錯了。
兩人一分,每人三百多,遠遠達不到他的預期。
“怎麼?嫌黃金少了,不值幾個錢?”見他臉色一下子變得難看許多,夏臻能猜到他的心思,忍不住笑了。“要不這樣,黃金歸你,其它玉石歸我,另外再貼給你一千塊錢——”
以牛國強的見識,應該知道這些東西也值不少錢。
只是明白歸明白,想出售套現卻沒那麼容易。
這時候普通人又沒有收藏的習慣,願意這樣做的,大多祖上曾經闊過,明白它們的價值。
“真的還是假的?”牛國強沒想到有這樣的好事,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些石頭雖然不錯,但是沒人要的話,放在身上又沒什麼用?”
這時候的人都很現實,不喜歡虛頭八腦的東西。
只有能變現買糧食買肉吃的,才算得上有價值,其它的都不算好東西。
“騙你幹什麼?”夏臻見他這樣說,也不覺得奇怪。“我喜歡收集類似的玉石,如果你以後看到這一類寶貝,也可以賣給我,價格不會虧待你的。”
現在能給他一千,已經非常良心了。
換個黑心一點的,給他幾塊錢,也沒有人能說什麼。
八十年代初,有人去農村收購青花瓷,就是這樣給幾塊錢,人家還歡天喜地。
放它十幾年,就能漲上萬倍。
這些玉石也一樣,如果再放二十年,它們的價值也會暴漲。
“那我可不客氣了。”牛國強注意地看了看夏臻,見他不像開玩笑,也釋然地笑了。“你知道我要給大春和小雪風風光光辦喜事,就不能少了錢。”
有這一千塊錢的話,手裡就寬裕了。
至於這些金首飾,可以賣錢,也可以當禮物給女兒和兒媳婦,比給錢還氣派。
“我知道。”夏臻見他同意這樣的分配方案,把首飾盒拿出來遞給他。“箱子我拿走了,錢我回頭給你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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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談妥,就沒必要拖拖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