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什麼樣的酒樓沒吃過?還是第一次發現有這麼美味的食物?
當然酒也不錯。
這葡萄酒,跟買來的不一樣,甜甜的非常香濃。
聽說是他自已買葡萄釀的,更加佩服得不行。
“你運氣好。”馬萬喜沒想到於永攀過來,夏臻就弄了這麼多新鮮東西,頓時酸得不行。“這菜這酒,我也是第一次吃到。”
這也太偏心了吧!
為什麼自已以前來時,沒有拿出來?
今天於永攀來了,才做給他吃?
“以前我們是吃飯,所以菜大多以紅燒為主。”見馬萬喜像怨婦一樣,夏臻被雷得不輕。“今天是吃夜宵,所以才換了花樣。”
雖然知道他有演戲的成份,也是為了給於永攀一個好印象。
只是一個高大的帥氣男人,弄出這樣一付表情,多少有些吃不消。
“哈哈——”於永攀卻被這些話爽到了。“夏臻確實夠朋友,下次找個機會,我回請你們。”
說完,再次拿起杯子跟他們幹了。
他是個虛榮的人,今天夏臻的所作所為,極大地滿足了他好面子的本性。
所以很快放下心防,開始把他們當成了朋友。
對馬萬喜的印象也不錯,覺得這人真實不做作,不像有的人,一天到晚像帶了面具。
夏臻對這一切非常滿意。
都說酒是男人之間最好的催化劑,幾杯酒下肚,就馬上呼兄喚弟,親密無間。
自已把這麼好的葡萄酒,拿出來被他們當飲料一樣喝,雖然有些心疼,能讓於永攀放下戒心,也不算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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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菜的份量夠,大家吃得很痛快。
直到肚子快撐破了,三人才不得不放下快子。
“真過癮。”於永攀大聲讚了一句。
考上旦大後,他還沒有這麼肆無忌憚過,今天算是把面具徹底摘下,以真實的狀態和他們相處了。
“如果喜歡吃夏臻做的美味,下次找個藉口再來。”馬萬喜得意地介紹道。“他會做的美味太多了,保證你吃了還想吃。”
比起天婦羅,紅燒的大魚大肉才是真正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