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不知道工作分配得好壞,幾乎關乎人的一生,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才對。
而家裡有路子的大學生,才會提前給孩子鋪好路,讓他們少走彎路。
“這個不用多說。”馬萬喜自信地回答。“她跟我說,想要加入學生會擔任幹部,問我應該怎麼做?才能獲得機會?”
有野心的大學生,唯一能為自已爭取的,就是獲得班級和學校的榮譽。
大家普遍認為,如果能在大學擔任學生會幹部,以後分配工作時,就能獲得更好的單位。
另一個辦法,就是加入校團委,鍛鍊自已的能力,這樣同樣能為自已加分。
謝雅雲是個有抱負的人,現在跟馬萬喜成了男女朋友,就不再瞞著他。
“她想加入學生會?”夏臻沒想到他會問這個,一時之間有些找不到頭緒。“要不,把她拉進文學社,讓她也擔任副社長?”
因為《野草》詩刊一炮而紅,現在全校誰不知道他們這個社團?
隨著時間過去,文學社在學校的知名度只會越來越高。
到時每個骨幹成員,都會成為風雲人物。
讓謝雅雲加入,也算提攜了她!
“這個不行。”夏臻搖搖頭。“她跟我們不是一個班的,一起活動不方便,你還是想想其它辦法,比如讓她也成立一個社團,能在學校獲得一定的名聲——”
讓女友進入自已的社團,萬一被其它人看上,挖自已的牆角怎麼辦?
最危險的是夏臻,太容易吸引女孩子了。
如果兩人因為這個發生矛盾,那是他無法接受的。
“你的要求真多。”夏臻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想,不過也沒太在意,“要不,成立一個志願者社團,專門學人做好事?”
志願者和義工,前世是在九十年代才廣泛發展起來的。
這時候如果能推出去,應該能獲得不少關注度和名聲,想來能滿足馬萬喜的要求了。
“志願者社團?”馬萬喜不知道它的具體意思,又讓他詳細解釋一下。
“後面的同學不要說話。”上面的老師見兩人一直在下面滴滴咕咕,拿起課本在講臺上拍了一下。
原本想朝他們扔粉筆,認出他們兩個是文學社的正副社長,這才忍了下去。
馬萬喜沒想到會被老師當眾批評,不好意思地縮了縮脖子,沒有再說話。
夏臻也明智地低下頭,不再出聲。
又拿出紙筆,開始寫志願者社團的組織架構,以及可以展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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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志願者社團,其它都是假的,去做好事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