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夫喝了口茶,道:“找到史蒂芬·柯林斯。”
客廳一下子變得安靜下來,約瑟夫繼續說道:“你們不要誤會,我不是為了那些錢才急著找到他,事實上,你們應該清楚,史蒂芬這個人很危險,想找到他的難度一點不比直接攻打叛軍來的容易。”
“但找到他,我們後面可以省很多力氣,他與那些叛軍之間關系很好,我們可以利用這一點。”
斯塔夫眉頭緊鎖,李逍遙手指輕輕敲打桌面。
“這的確是個好辦法。”斯塔夫表了態,但約瑟夫並未松氣,因為他知道真正拍板決定的人是李逍遙。
“嗯,我也覺得很好。”李逍遙咧嘴笑道。
接下來就是約瑟夫把上一次與史蒂芬見面的情況詳細說出來,然後斯塔夫通告家族,動用資源調查史蒂芬的個人資訊。
李逍遙一邊感慨洛克菲勒家族的強大,一邊看著斯塔夫遞給他有關史蒂芬行蹤的資料。
史蒂芬的確離開了獅子山,目前人在英國,但根據他以往的行動規律判斷,最遲後天,他就會回來,進行下一輪的買賣。
是的,買賣。史蒂芬這個戰爭販子,主要做的是鑽石生意,他是一名血鑽掮客。這種人固然不直接開槍殺人,但正是因為有他們的存在,才會使得鑽石被賦予血腥。
兩天之後,在李逍遙一行人道等待下,史蒂芬真的回來了。
史蒂芬穿著淡藍色牛仔褲,紅色格子襯衫,土黃色單夾克,戴著一副小小的長方形眼鏡。一邊抽煙,一邊從機場走出來。
簡陋的機場對面停了一輛破舊的轎車,裡面坐著兩個男人。從史蒂芬出現後,兩個男人藏在墨鏡下的目光就一直落在他的身上。
“動手。”其中一個男人開口,推開車門,向史蒂芬直走而去。
史蒂芬並未察覺到,或許他從未想過有一天會有人在獅子山抓他吧。
當兩個男人擋住他的去路,史蒂芬才抬頭看一眼。
“臥槽!”史蒂芬罵了一句,轉身就要跑,其中一個男人聲音不帶絲毫感情,道:“動一下,我就開槍。”
史蒂芬身子僵了僵,嘴角扯起一絲笑容,聳聳肩膀,道:“別那麼嚴肅,兄弟,來,抽支煙。”說著,伸手去掏煙。
男人藏在外套下的手動了動,類似槍管形狀的東西抬了抬。
“別動,跟我走。”
這兩個男人是斯塔夫的手下,他們將史蒂芬直接帶到酒店,對,就是這麼光明正大的帶入酒店裡。
這個破酒店,反正也不用擔心什麼,並且斯塔夫說過,只要史蒂芬敢叫嚷,他們可以隨時動手。
史蒂芬或許知道在這個破地方叫喊求救是沒什麼用的行為,很老實的跟著兩人,一路上到二樓,走進房間。
李逍遙目光在史蒂芬臉上看了又看,最後點點頭,道:“史蒂芬·柯林斯?”
史蒂芬是一名白種人,但並不是歐洲人,也不是美國人,而是一名辛巴威人,一個和獅子山有的一拼的窮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