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歷史軍事>漢武帝的祖父> 第二百三十七章 考成法年終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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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考成法年終述職 (3 / 4)

正月初六卯時,眾朝臣均已經到達了前殿。

因正月初六這一次的朝會乃是正旦過後第一個朝會,討論的事情也頗為重要,前來參會的人員也比較多,因此劉進並未在宣室殿進行朝會,而是將朝會的地點改在了前殿。

正當眾人交頭接耳的時候。

有謁者高喊:“皇帝到!”

眾人盡皆肅然。

劉進身穿華麗的禮服從前殿後面進入殿中。

“拜。”謁者高呼。

丞相桑弘羊領著眾人口稱“萬歲”向劉進參拜。

劉進在陛上站著接受眾人參拜。

“請就坐。”謁者高呼。

劉進及眾人方就坐。

待坐定,劉進掃視了一眼眾人開口道:“今日正月初六,乃是正旦後第一次朝會。

今日朝會與以往頗有不同。

去歲三月,朕及諸位定下大漢五年遠景目標,並在定下五年遠景目標同時曾確立考成之法保障遠景目標完成。

如今已經年初了,去歲的目標三公九卿及其他各部完成的如何,今日便要總結總結了。

因此朕令尚書令張安世將諸位每月考成情況拿來。

今日朕便聽一下諸位去年做了哪些事。

丞相,你且說說吧。”

丞相桑弘羊聽此,起身站立開口道:“唯。”

丞相職權主要是如下幾項:一是封駁詔令,諫勸皇帝。

但是,封駁詔令,諫勸皇帝,勢必會觸及皇帝的權威,因此不常用,也無法量化,因此丞相列舉考成目標的時候並未將其寫上。

二是用人薦賢,任免官吏。丞相具有用人權,而且以用人是否得當,能否任用賢能作為其第一要務。任何一個向有所作為的丞相都把能否用人作為自己的本職。不過,丞相的用人許可權於將相以下,如果薦舉將相則為越職。作為第一要務,定然是考成的目標,因此丞相桑弘羊便將其列為考成目標之一。

三是案事不請,先斬後奏。西漢丞相,可以不經請示皇帝,直接處理自己職權範圍內的相應事務。對於可處死刑的案件,丞相可以先斬後奏。此雖是丞相之本職,但掌握人之生死,乃是其權力,而非其職責,因為並未列入考成目標之中。但卻列入需要述職之內容。

四是領國家計簿,掌戶口土地圖書。按《漢書·匡衡傳》所載,丞相要負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這個是丞相職責,定然是要列入考成內容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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