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你那是準備吃獨食是吧?可是沒得手!”
……………
村裡回來的人越來越多了,和楊萌一塊玩到大的這一幫子人,在年二十八的晚上,就全部回來齊了!
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回來以後,都往楊萌家裡跑了一趟,一人扔下一個紅包以後,陪著兩口子說了一會話才走。
“小男人!家裡今年要準備多少紅包哦?這大過年的,總會有小孩子上門討喜慶的吧?”
年二十九的晚上,李靖芸看著眼前這個忙碌的身影問道。
“三十八個!一個裡面裝十塊錢就得!這幫臭小子,這個錢可不會往家裡交的,全都會買鞭炮玩!
有得十塊錢的鞭炮,估計夠他們玩一陣子了!”
“這些小玩意,從哪裡買得到鞭炮哦?春河嗲的店子裡嗎?”
“那你以為他們,是從哪裡買這些玩意啊?”
“大人們都不管嗎?”
“管什麼?”
“那小孩子玩這些玩意,要是出了事情算誰的?”
“算小孩子自己家裡的!”
“難道就沒有人跟春河嗲打招呼?不讓他買給這些小玩意啊?”
“媳婦兒!這個你得有點心裡準備,將來老公做出來的一些事情,可能會讓你很不理解。”
“什麼事情哦?你這樣說話有點嚇人呢!”
“就是在孩子一歲多以後,我會拿鞭炮嚇他們!兩歲以後,就得讓他們自己去玩這些東西。”
“你們這是什麼奇葩習慣哦?把孩子嚇壞了怎麼辦?”
“這就是這裡的傳統,對這些危險品,從小就得讓他們知道怎麼玩,要不出事情的機率,比我們那麼培養的還要高!
媳婦兒!我知道你可能是心疼孩子,捨不得嚇著他們。
可你那樣,其實是害了孩子!
小孩子的接受能力可是非常強的,只要他上過一回當,吃過一次虧,他就會能記住一輩子。
但是從小就讓他們經過積累這些經驗,然後教他們怎麼玩這些玩意?
那麼他們出事的機率,就要低的多的多。
其實這樣有兩個目的。一個是徹底把這個孩子給嚇怕了,讓他以後不接觸這些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