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舒天佑要娶宋雨柔這事,宋母提出了她的條件。
一就是除了舒香蓮帶來的五斤肉以外,她還要十塊錢彩禮。
因為他們家老三也要結婚了,女方那邊索要十塊錢彩禮!
宋雨柔作為姐姐,理應替弟弟出這個錢…
當然,這就是出於重男輕女的家庭,才會說出這種話。
而重男輕女這個話題,在六十年代是人人認可的,舒香蓮也不例外。
所以她並沒有拒絕,畢竟這個彩禮比之前開口的便宜多了。
只是現在家裡的情況還沒起色,她需要時間籌錢!
對於這個條件,舒香蓮皺了皺眉頭才說道:“十塊錢可以,只是我家現在沒有。”
“我可以過段時間給你,但雨柔必須先嫁給我大哥!”
“不可能,雨柔嫁到你們家後我還能拿的到錢嗎?”宋母大手一揮,拒絕道。
宋家人不是傻子,錢沒到手自然不可能把女兒嫁過去。
可宋雨柔不嫁給舒天佑,他們手上這五斤肉也不可能給出去。
於是氣氛瞬間就僵持下來,似乎空氣都凝固了不少…
僵持片刻,宋勝利突然說道:“香蓮侄女,你也別說叔不講情面。”
“一個月,叔就給你們家一個月的時間;
只要你能在這段時間內拿出十塊錢,雨柔就嫁過去;
如果你們拿不出來,雨柔嫁過去也是吃苦受累,我還不如留在家裡。”
聞言,舒香蓮沉思數秒便點頭答應下來。
“好,就一個月;
但是我怕叔嬸反悔,我需要你們立個字據!”
“好……”
“慢著!”
宋勝利正要答應,宋母突然抬手說道。:“我還要加個條件。”
舒香蓮柳眉一皺,盯著對方不說話。
宋母繼續說道:“你們家天賜不是會打獵嗎?我要他每次打到的獵物都得分我們家一份!”
此話一出,宋家人頓時眼前一亮。
舒天賜要是真有這個本事,他們家以後就不缺肉吃了。
一個宋雨柔能換全家經常吃肉,這筆買賣真的是值了。
宋陽推了推宋母,豎起大拇指道:“媽,好主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