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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集 對賭協議(2)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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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和君陌現在回頭想想,也的確是從2015年1月份開始,‘途馬’才正式向‘驢在江湖’的四個合夥人提出工作offer的,只不過當時,途馬給出的條件並不明確,而四人各自的想法也都還沒完全確定,所以三個月後才正式引爆散夥風波。

但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佳宜和遠帆對途馬的商標搶注也是毫不知情的,哪怕是拋開了信任這個主觀因素,單從利益上看,他們就不可能這樣做。畢竟公司是大家的,一損俱損的簡單道理還都不至於拎不清。

確認了這件事與佳宜無關,君陌的精神狀態些微的恢複了一點,至少可以理智的分析目前公司面臨的困境和對大家給出解決辦法的可行性進行判斷了。

現在已經到了11月,考慮到商標申請週期,途馬留給‘驢在江湖’的考慮時間肯定也不會太多。

佳宜說後天,途馬專案部總監劉洋會和她一起來威海,屆時再跟大家面對面的商談一下這個問題。所以今明兩天,驢在江湖就要整理一個預案出來,如果現在翻臉,那後果只會對公司更加不利。

問題越直接,解決起來難度越大,因為無論用什麼辦法,商標侵權這個坎都是邁不過去的。

途馬是大公司,既然能不顧臉面的在商標申請上做手腳,那付錢贖回這條路就基本可以確定走不通了。一點小錢還不至於讓一個上市公司改變既定的發展策略。可是要花大價錢贖回,現在的‘驢在江湖’公司也做不到啊!

所以擺在大家面前的只有兩條路:要麼好好思考一下被收購或者出讓控股權的操作可能,要麼就幹脆重新改商標名字!

作為一個職業經理人,在面臨無從選擇的前提下,海燕對公司被收購或出讓控股權其實並沒有的太多抵觸心理。

只要公司不被賤賣,或者說大家手裡的股權都能有效變現,那就‘驢在江湖’平臺發展而言,被大企業合併不見得就一定是件壞事。

她的表態很簡單:“我們先看看途馬給出的條件是怎樣的吧,如果它給公司的估值合理,而且也不會破壞平臺的完整性和我們制定的發展方針,那我的建議就是,先跟他們好好談一談。”

陶野和海燕想法基本一致,即便他對‘驢在江湖’前景非常看好,但這畢竟也只是他的一項投資而已。

雖然途馬進駐後,自己股權可能會稀釋的很厲害,但至少眼前的收益是可期的,更何況以一個上市公司的資源和實力來操作平臺,‘驢在江湖’的發展格局也會有天翻地覆的轉變,於是便緊跟著海燕的建議補充道:

“公司要想做大,接受其他企業或者風投的注資其實是免不了的,途馬的手段雖然卑劣了些,但這也足以能看出他們對‘驢在江湖’的重視和認可程度。

生意都是談出來的,只要結果是好的,過程怎樣其實並不重要。我的想法是既然眼前的問題繞不開,那大家就幹脆先給公司做個估值,然後設定一個合作底線。只要對方給出的條件和要求是底線內的,我們就不妨把這個危機看成一次企業發展的機遇。”

多多的能力暫時還無法支援她對此類重大決定作判斷,所以幹脆就一言不發的看著大家,直接把選擇權完全交給了君陌和石磊。

經歷過一次痛苦抉擇的兩兄弟,如今再次面臨類似的困境,無論心智還是承受力都成熟了很多。更何況現在的控股權和決策權也是完整掌握在了他們手中,真正需要做的其實只是說服自己就可以了,然後在此基礎上,最好也能給公司其他所有成員一個滿意的交代。

相處了這麼久,石磊自然清楚在這個事件中,君陌受到的打擊比自己要大的多,一方面他是造成這個失誤的主要責任人,而另一方面‘驢在江湖’這個商標是當初四個創始人一起討論出來的,也是大家青春和友情的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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