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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子威武 (2 / 6)

同時,作為一個人,我保留我任性的權利。

是愛人,而非知己,朋友,親人,任何模糊不清的詞彙。

我會以此介紹他,一直到我生命的終點。”

當天的熱搜分別是,我就說簡在帝心是真的!

崇山明我敬你是個漢子

崇山明退圈

薛簡:人生易如反掌

緊接著,過了幾天薛簡也發了回應,但不是回應這件事,而是正式向榮創提出訴訟。

一份是薛簡的自述,一份是律師函。

“以下證據,用來證明榮創與我簽訂了極度不合理,不公平的合約。

榮創分成比例為90,我僅為10。圖1為合同照片)

市場上新人藝人的常見分成比例是公司70—80,藝人20—30。

有一定作品流量後的藝人能佔到50、60,甚至更多。

而榮創與我簽下的15年合同,不僅比未出道藝人的比例更低,且未提及在我成名後提高分成。

並且合同中寫道,由於公司為我提供了資源,包裝,廣宣等成本,便要由我在擁有作品後,自己來支出助理、司機、車輛租賃、聲樂課、演技課、舞蹈課等費用。見圖二)

於是在合同簽訂的第二年,公司與我進行清算,我拿出我全部的收入,還是沒填滿這個窟窿,仍舊欠了榮創500萬鉅款。

20歲的我淺薄且無知,沒文化還沒常識,更沒有與偌大一個公司對簿公堂的勇氣。

在本就如此苛刻的條件下,違約金更是高達6000萬。見圖三)

於是我只能一面在公司的安排下進行演藝活動,一面繼續維持著這份不合理的合同。

以上是合同問題。

以下證據,證明榮創沒有給我提供應有的生活保障。

第三年開始,公司不再提供助理、司機、車輛、住處。

給我的演藝活動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所有與我合作過的演員、導演、片場工作人員,都是人證。

經紀人黃琴,五年來出現在片場不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未盡到任何經紀人的義務。

還有其他證據將在法庭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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