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作為一個人,我保留我任性的權利。
是愛人,而非知己,朋友,親人,任何模糊不清的詞彙。
我會以此介紹他,一直到我生命的終點。”
當天的熱搜分別是,我就說簡在帝心是真的!
崇山明我敬你是個漢子
崇山明退圈
薛簡:人生易如反掌
緊接著,過了幾天薛簡也發了回應,但不是回應這件事,而是正式向榮創提出訴訟。
一份是薛簡的自述,一份是律師函。
“以下證據,用來證明榮創與我簽訂了極度不合理,不公平的合約。
榮創分成比例為90,我僅為10。圖1為合同照片)
市場上新人藝人的常見分成比例是公司70—80,藝人20—30。
有一定作品流量後的藝人能佔到50、60,甚至更多。
而榮創與我簽下的15年合同,不僅比未出道藝人的比例更低,且未提及在我成名後提高分成。
並且合同中寫道,由於公司為我提供了資源,包裝,廣宣等成本,便要由我在擁有作品後,自己來支出助理、司機、車輛租賃、聲樂課、演技課、舞蹈課等費用。見圖二)
於是在合同簽訂的第二年,公司與我進行清算,我拿出我全部的收入,還是沒填滿這個窟窿,仍舊欠了榮創500萬鉅款。
20歲的我淺薄且無知,沒文化還沒常識,更沒有與偌大一個公司對簿公堂的勇氣。
在本就如此苛刻的條件下,違約金更是高達6000萬。見圖三)
於是我只能一面在公司的安排下進行演藝活動,一面繼續維持著這份不合理的合同。
以上是合同問題。
以下證據,證明榮創沒有給我提供應有的生活保障。
第三年開始,公司不再提供助理、司機、車輛、住處。
給我的演藝活動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所有與我合作過的演員、導演、片場工作人員,都是人證。
經紀人黃琴,五年來出現在片場不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未盡到任何經紀人的義務。
還有其他證據將在法庭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