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把另一份報告放在了我眼前,又拿出了另一個透明塑膠袋。
:“這就是從你住處搜出來的手機,你還不從實招來?”
看來,這一切,更像是一個圈套,張文智,李進財,張李兩大家族?
從我出門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走進了他們的圈套。
搶劫、殺人?
有人證,有物證,還抓獲當場。
這就算是狂徒張三來了,恐怕也得脫層皮再走吧。
於是,我不再做任何的解釋,只是靜靜看著他們。
:“現在證據確鑿,你如果從實招來,法院會酌情給你考慮,但如果你拒不承認,就將面臨重大罪責,你明白嗎?”
我抬頭看了他們一眼,又低下了頭去。
:“你們比任何人都知道我是被冤枉的不是嗎?”
他們應該也沒想到我會突然反問他們,都疑惑地看向了對方。
另一名戴眼鏡的警察,隨即抬了抬鼻頭上的眼睛。
:“如果你是被冤枉的,我們會查明真相,但如今人證物證具在,又在現場將你抓獲,狡辯是逃脫不了罪責的,只會加重刑法。”
:“我可以問你們幾個問題嗎?”
只見兩人又看向了對方。
:“你問。”
:“我幾點出門的?”
:“監控顯示16:25。”
:“幾點搶劫的手機店?”
:“17:08分從手機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