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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人族王者之劍(十二) (5 / 5)

他並不確定死神和酒神能否和焚天一樣轉換為那個黑發的人格。

況且考慮到焚天先前既然已經承認了自己是他的弱點,那麼這位神明的直覺大抵對他已經不起作用了。

而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喜怒無常的瘋神比那難以捉摸的死神和酒神來說,似乎要更容易相信他給出的說法。

畢竟在與焚天交易時,風燭其實也無法肯定這位神明與東霆究竟是不是同一個人。

所以他當時說的是——“你和東霆或許是同一個人。”

直到東霆接通了那則影片通訊以後,風燭才隱隱確認了以上這一點。

——東王東霆就是三主神的第四個人格。

至於他究竟是怎麼確定這一點的……

想到這裡,風燭面色陰沉地注視著自己稱號面板上的某個稱號。

那個稱號名為【演繹法】。

而這個特殊稱號存在著一個限制,它的限制是“對同一位物件,一天僅能使用一次”。

對旁人來說這或許只是個簡單的限制而已,但於風燭而言,這卻成了他驗證東霆與三主神是否為同一個人的方法之一。

其實很久以前風燭就已經想到了這個方法。

只不過那時候宇宙爭霸賽的名單還未公佈,第十宇宙宇宙意志也還未開始保護名單上的參賽者,出於對自己安全的考慮,他便一直沒有去嘗試這個方法罷了。

況且這個稱號還有一個隱藏的限制,那就是無法對錄影使用——不過像先前這種延遲不到一秒的投影除外。

所以就算他之前想對三主神和東霆使用這個稱號,他也不一定能在同一天內打通兩者的通訊。

直到今天,他才於一天內做到了這一點。

然而哪怕現在他因為這個稱號先前對夜荒使用過、卻無法對東霆使用之事而基本確定了東霆和三主神是同一個人,但那也只是基本確定而已。

在取得東霆的血液、將其與三主神之血的資料對比之前,風燭終究無法完全肯定這件事。

不過即便如此,此時他的心情依舊是糟透了。

——他曾真的以為東霆是人類的庇護所、最後的理想鄉。

——他曾真的因為【禁神令】這個稱號的存在而愈發地偏愛東域。

可到頭來,這一切似乎只是個笑話而已。

那位厭惡神明的東王東霆竟然本就是個神明,甚至於他還與三主神是同一個人。

無數宇宙裡,還有比這更荒謬的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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