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鍾明錦他們怎麼問,這三個人就是不肯承認他們背後還有人指使,這令他們非常頭疼又惱怒。
審訊的時候,他們最怕碰見的就是這種一副打死不說的樣子坐在那裡的人,就算開口也是一些沒有營養的東西。
每次心裡恨不得衝上去在他們頭上暴扣一下,然後用盡幾百種刑罰逼他們說出實情,但面上還得表現出雲淡風輕,至少不能在氣勢上輸給犯人,也不能違反作為警察的規定。
李大柱他們不答,警察們就一直反覆問,問得他們都有點煩了。
老闆早就已經威脅過他們,如果他們敢亂說話的話,就會讓他們付出非常慘痛的代價!
他既然能對那個女人做出那樣的事情,如果他們背叛了他,他也一定會不擇手段地弄死他們!
況且老闆承諾過,就算事情沒有辦成,只要他們不亂說話,就可以拿到一筆封口費!這麼一說他們也不算虧。
一連審了兩個小時,根本沒有問出什麼有用的東西。
任憑警察用盡了三十六計,他們就是不肯開口。只要他們不開口,警察就拿他們沒有辦法!
鍾明錦中途出來,灌了一大口水讓自己冷靜下來,任憑是誰面對三個“倔強到底”的死魚臉,就算脾氣再好也受不住。
韓謹拍拍鍾明錦的肩膀,挑了挑眉說:“這三個人很怕死的,而且也沒什麼文化,你說一些專業一點的話,他們是聽不懂的,所以你可以說嚴重一點嚇嚇他們。”
鍾明錦從警這些年,辦事都遵循很嚴謹的風格,基本上每次都是一板一眼的,以理服人,還從來沒有嘗試過“恐嚇”犯人。
不過面對這三個前所未有冥頑不靈的人,說不定另闢蹊徑也可以成功,他好像是該換個思路辦事了。
鍾明錦也拍拍韓謹的肩膀,把水杯放回桌子上,又回了審訊室。
鍾明錦又端正坐回原來的位置,開口道:“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現在受害者的身體狀況已經極速惡化,也就是說達到了重傷的地步,情節嚴重,至少可以判你們十年!若受害者身體再繼續惡化以致更嚴重的後果,法律將會判你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刻,在醫院吃水果的孫其妙打了三個響亮的噴嚏。
“這,這麼嚴重?我們也沒把她怎麼樣啊!”李大柱本來堅定的表情逐漸恐慌,其他兩個人的臉色也非常不好看。
“你們在做的時候就完全沒有考慮後果,所以當然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了。”鍾明錦敲了敲桌子:“所以,我勸告你們,把該說的都說出來,說不定還可以減輕刑罰!”
三個人互相交換眼色,鍾明錦用咳嗽聲打斷他們,示意他們迅速做決定。
李大柱糾結了好久,最終一咬牙說:“確實是有人在背後指使我們,我們才會找上那個女人的,但是我只知道那是個大老闆,具體是誰我就不知道了。”
李大柱在心裡鬆了口氣,這個回答還算完美,既滿足了老闆封口的要求,又回答了警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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