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剛剛上架三天的曲子,他居然都曾聽過!
心檀和趙文迪臉色頓時一肅。
衛雨香連忙道,“心檀姐,趙老,這首曲子是9sing平臺上一位國外的十二歲小女孩創作,釋出的時間是三天前的下午四點二十分。”
林木平靜道,“高浩川、張雨晴,現在你們還有什麼想說的?”
“還是說,你們又打算誣陷這個小女孩,說她剽竊了你們的曲子?”
“又或者說,你們已經和這個小女孩洽談買下了這首曲子的版權?”
林木寥寥幾語,直接將兩人可能的路徑堵死。
尤其是第三句話。
只要高浩川回答說是是是,我們的確已經買下了這首曲子的版權。
那麼這個剽竊的帽子就已經可以扣上一半了。
因為這兩人上臺來時,可是振振有聲說詞曲全部原創。
現在如果又變成了曲子是向他人購買的版權。
豈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顯然高浩川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他頹然的坐倒在地,一聲不吭。
張雨晴則對林木露出仇恨的視線。
“贈玉!你就是對我們有偏見!你就是恨不得我們永遠不要出現在樂壇!”
金萱連忙道,“保安,把他們兩個請出去!”
“請”字說的很重,顯然並非正常語境中的“請”。
這場鬧劇,最終以高浩川和張雨晴的慘白而告終。
觀眾們則都朝林木投去了敬佩的視線。
想不到贈玉就連國外一個小眾app上架了三天的曲子都曾聽過。
而且還記得如此清清楚楚。
不愧於自己音樂奇才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