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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1) (1 / 6)

割腕是痛斷臂也是痛,

後者就被人稱為壯士呢。

失敗一定是可怕的,糟糕的,

讓人恨不得挖個地洞鑽到地球另一面的——不過,又怎樣呢,

它的效力僅止於此了吧,要是仔細想想,

也不過如此的水平啊。

這個人,臉圓圓的,兩條辮子,一排齊劉海——她總說自己額頭太高,每次大風天就有露餡的忐忑,可她還是漂亮的姑娘,她在這條弄堂裡被人叫作“3號樓裡那個‘黑裡俏’”。她的面板咖啡色,一雙小鹿似的眼睛,盡管她的脾氣比這種動物犟得多,但外人不知道,他們還排著隊地想著要給她說個物件哪,原來有那麼多人一直偷偷地喜歡她。他們中的一個,起初只是順路來領一袋黃糖而已,可他站在門前卻有些六神無主了。他想這個姑娘真漂亮,或許他的用語更樸實,這個女同志挺好看。這時他剛剛回到城裡,他原先是個伐木工,眼下走進了紡織廠。紡織廠裡80都是女工。有長得好看的麼?當然有,鵝蛋臉,雙眼皮,白面板的一個兩個沒準兒還有第三個,可她們的“好看”都是形容詞,不像她的“好看”是動詞,一直在他胸口莽撞地跳。他輾轉打聽那個姑娘有物件嗎,好像有?啊?真的嗎?什麼?不確定?好像又沒有?倒是給個準頭呀。終於他得到一個歡喜的答案,他回家便給對方寫信了,而用“同志”做抬頭的信,後面的內容像滌綸長褲上熨出的兩條線一樣正派又拘謹,可盡管是這樣僵硬的開場,他卻收到了回信,同樣以“同志”相稱,一通就是兩年。他們談論自己所愛的文學作品,她摘錄了艾略特的詩,他給她寄自己最愛的《牛虻》,原來即便始終頂著“同志”的稱呼,他們也能談論那麼純真的內容啊。最後那姑娘在春節前糊了整整3000個信封,賺了190元外快,自己再貼了90塊,280塊給他買了件皮夾克,送給了他。

“在那個年代,買件皮夾克是多麼不容易,那個時候一根糖也只要兩分錢,我每個月的工資才40塊,你老媽只有三十幾。”老爸夾起碟子裡最後一塊鹵味。

“所以,就因為一件皮夾克嗎?”

“你說得簡單。3000個信封,數數都要數半天,你老媽眼睛都要瞎了,換你試試看?對了,你知道她去哪兒買皮夾克嗎?你這就不懂了吧?那個時候,南京路上的華僑商店,三樓,只開給那些外國人的,但當時全市能有多少外國人?別說全市了,全國也沒多少,所以肯定一個客人也沒有,那件皮夾克估計也在那裡掛了半年,甚至一年了。”

結果她去了,她不僅去了,還頭一回坐了電梯,她站在那個黑黑的鐵籠子裡,想起那天,有人叫門,她去開,嚇了一跳,一個又高又瘦的小夥子,還剃了個大光頭。“剛釋放的勞改犯?……還是,越獄的勞改犯?”她還沒來得及將恐慌用聲音表現出來,那個小夥子叫出她的名字:“請問你是某某某嗎?我是之前說過,來替那誰領糖的。”他的聲音是把善良的、年輕又陽光的聲音,像曬在院子裡的那一整面稻穀,於是她定了定神,轉身進了廚房,居然大大地嚥了一下喉嚨。

“怎麼,原來你們還是一見鐘情的呀。”老媽出去與朋友聚會的時候,那個週末晚餐只剩了我們父女倆。

“嘿——這叫一見鐘情啊?是嗎?這就叫一見鐘情啊?”老爸把眼睛都擠在一起,他笑得像一顆最先浮出水面的餃子般,竟然有些害羞。

“不然咧?”

“我哪知道,我又不像你們這些年輕人。”

“好啦,越描越黑。”

這兩個人結婚剛滿三十年,當然不是沒有吵架,有時候爆發嚴重的爭執,持續一兩天的冷戰也不罕見,他們和許多普通的夫婦一樣,依然會遭遇許多不能順從和妥協的事情——好比“今天是我洗的碗,所以該由你去晾衣服啊”“你說要買餃子我才去買的,你還嫌我買的餡兒不對”,能不能再幼稚一點兒?就不能吵點兒國家大事嗎?中東和平程序或者低碳經濟之類的?可他們結婚三十年了,一萬多天,她每次出門還是習慣性報告每個階段的程序,“我現在跟她們去吃粥面館啦”“吃完了”“等下坐地鐵回來”。

“我來接你吧。”老爸回複老媽的簡訊。

“不用了,你來接我就不能喝啤酒了,我自己回來好了。”

“今天週末,地鐵肯定擠,還是來接你吧。”

“夠了誒。”我用筷子當當敲著碗,把那個夜晚嘲笑得像首大俗的民歌。

下車後,我拿著包一步一步上樓,敲了半天父母家的門,久久沒有人應。

樓道裡的聲控燈在我懊惱的半分鐘裡熄滅了,一片漆黑地在我眼前為對面那幢樓騰出幾扇亮燈的窗。客廳都是落地玻璃,兩家暖燈兩家白燈,電視機都朝著一個方向,花花綠綠地閃,人影看得不真切,但不妨礙它們像幾個逗號那樣完整了一首彷徨的詩。

我找一層轉角臺階坐下來,又擔心著它的潔淨程度,不敢完全把身體重量交出去。於是那陣酸楚首先是從身體上開始發力的,可它們居然一直擴散到心裡。我用手背蹭了蹭臉,它緊緊地張著,好似有人從左右拉扯著它一般。但這不是什麼護膚品帶來的神奇效果,原來想要一張緊繃的臉是這麼簡單,哭一下,再被風吹幹就行了,讓你的面板像一條被相撲手穿在身上的鉛筆褲那樣充滿了極限的爆裂感。

到這時,我應該是有些笑意了吧?就像每過半分鐘就在臺階上拍拍手,跺跺腳,於是樓道裡的壁燈彷彿是在和我對話一般,它亮起來,又暗下去,一個話題結束,我便用新的話題召回它。

“你知道賢伉儷去哪兒了嗎?”

終於樓梯下方傳來的腳步聲,前前後後一路迎上來,老媽冷不防對上我,嚇一跳:“誒?你今天怎麼來了?今天是週四吧?”

“想過來就過來了,”我站起身,“你們去哪兒啦?我還想過來吃晚飯呢,結果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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