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練個字估計啥也沒有,他能有一百萬。
盛唐時大家愛寫詩,作品一定很多,但後人選了77家,311首,是這些詩作裡頭的精品。
還好沒讓自己寫《全唐詩》
唐詩三百首有多少字呢?
這個寫完就知道了,林雙小時也是練過書法的,沒啥成就,技巧知道。
想想大概也是大多數人的樣子,知道怎麼學,就是沒去堅持弄,反正書法家也不是一般人能達到的。
現在正常寫字也沒電腦好看了,於是各種創造,什麼好狗邊上飄,婦女之寶。
他當然不能這麼幹,任務一接,就得認認真真,林雙是相信小歪不會讓自己失望。
以前人寫書法先要準備筆墨紙硯,他不搞那麼複雜,拿破壁機打點雜糧做成墨汁,為了調色,用到了一些黑米。
米湯在地板上寫的,這玩意有著墨汁的濃度,卻不會浸入地板。
地板比宣紙光滑,這個不要緊,他經常鍛鍊的一片地方,已經沒蠟了,所以這就是天然的練習場所。
寫完了之後,嚶嚶怪自然會去擦掉。
書法的高光字型太多了,漢朝是隸書的高峰期,然後是三國時的楷書,再然後是兩晉的行書.....南北朝時的魏碑。
各種字型還有各派大家的風格,林雙在網上找到字帖,學著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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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沒有直接描《唐詩三百首》的。
書法大家的字,那真的是,光看著就美,而且那種間架結構,處處都透著衝擊力。
林雙沒有文化,只能心呼一句:真好看!
藝術一定要給人美的感覺,區域性要美,整體要美,在看一幅字時,往往心裡會想著自己如何去寫,那麼對照著看出對面字的作者是怎麼運筆使鋒的。
毛筆是軟的,墨水可多可少,這個就很看功力,各家風格也不一樣。想當年,王獻之寫了幾大缸的水,交作業時寫了一個“大”給他爹看。
他爹也就提筆在大字下面點了一點。
然後王獻之又拿字去給他母親看,他母親看完說,我兒子練了這麼久,就這個點像他爸。
這怎麼說呢....
他母親有點神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