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雙這一次的公演,不簡單!
“國貨中,我也要選擇質量過關的。”林雙再次強調。
“這個當然啦!我們的商品選擇,都是有您這邊把關。”
李鳳琴目光投向林昭。
林昭是個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經驗非常豐富的律師,根據林雙不想代言的這個想法,特意設計了一套“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廣告模式。
所有商品,林雙都可以接觸,但他絕對不會說自己喜歡。
粉絲或許會看偶像的鏡頭再來“跟隨式消費”,但林雙不會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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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說林雙摸過什麼你就買什麼,你還是覺得自己需要。
手機從人堆裡丟過來被他接住了,你就買嗎?
當然可以!
但林雙未必平時真會用那個手機。
商家當然知道這一點,但他們無所謂,林雙內容的影片這麼熱,足見商業價值,這是頂級流量的魅力。
他們只要展示量,反正給錢是“保底+分成”的模式。
而且,這也是被一些事給弄怕了,品牌跟明星綁得太緊,一出問題就是兩邊都受損,商品出問題,代言的明星要被罵,反過來,明星出醜聞,商品受牽累。
現在這邊給的方法太好了!
別說這是逢場作戲的買賣,也不是坑粉絲。
反正有退貨制度,至少先買了國貨,短時間之內就不會再用洋貨,就光這一點,足矣!
“反正人員是這樣,資料肯定都要您看過同意,然後您想見誰就見。”
“因為程苗本身就是現場的人,我們的劇情也是根據這個來,換人不是不可以......”
“我跟她見一下吧。”林昭開口。
她已經瞭解過程苗,年紀跟林雙差不多大,長得也漂亮。
林雙點頭:“她還有個妹妹,叫程泉,是省女曲的。”
李鳳琴猶豫:“她是現役的,參加節目要上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