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類的記憶,又和金魚有點不一樣。
對少年時,對暗戀的人,對那一隻輕輕不小心碰到的冰涼的手。
這些事,一個人,一輩子,都不會忘。
不知何時,同學會,已經變成了一種消耗當初美好回憶的產品。
強大者在同學會上炫耀;
投機者在同學會上尋找機遇;
而失意者,只能坐在角落裡沉默。
沈凡就不算失意者,但也不過中游水平罷了。
不起眼,但是怡然自得。
剛過了中秋不久,卦城的雨就不停歇似的,接踵而來,踏著節拍,淅淅瀝瀝。
本來沈凡還算平穩的生活,也像是被這雨,給打破了似的。
變得溼漉漉的。
或許打破他生活的,不光是小城的雨,還有那場同學會。
沈凡這人很普通,找的工作也很普通。
本來這種普通從前他並沒有意識到,直到在同學會上,看到當初在初中總是欺負他的同學永偉意氣風發。
這傢伙,貌似在卦城開了不錯的連鎖超市,事業愛情雙豐收。
而當初的二班花,也舔著臉,不斷地朝永偉敬酒。
那窈窕的身材,毫不掩飾地恨不得直接擠進永偉的懷中。
沈凡微微嘆了口氣。
自己二十九歲了,一把年紀,到現在都還只是個單身狗,不知道另一半在哪兒。
看看人家永偉,啥都沒幹,二班花就已經準備今晚以身相許了。
甚至根本不顧永偉是不是已經結婚生子。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咧。
奶奶的,一定是社會的風氣有問題。
富二代了不起啊,他不過是老爸老媽有錢,沾了父母的光罷了。
坐在沒人注意的角落,沈凡一口氣猛灌了好幾口酒後,還是不解氣。
閒暇之餘,他抬頭,之後就愣了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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